※ 引述《Tosca (hi)》之銘言:
: 看來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舊法規有多不合理
: 1.很多外國人 來台灣工作後染上愛滋
: 結果因為舊法規的關係 這些外國人根本拒絕檢查也拒絕治療
: 因為按照舊法規 一旦確定感染HIV 他們就要被遣送出境 馬上會沒工作
: 舊法規看起來好像保護 實際上是災難
: 因為你等於逼在台工作的外籍人士
: 感染HIV後拒絕治療也拒絕檢驗=.=
怎麼會沒有辦法, 可以參照新加坡外傭處理原則.
新加坡外傭每 6 個月要強制檢查是否有性病(包括AIDS)及懷孕.
(費用由雇主出)
若查出問題則立刻遣送回國, 且雇主不得有異議.
另外新加坡雇主要在政府放 5000 新幣(大概10多萬)押金, 外傭落跑就要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