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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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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超時玩3C難罰 藍委將辦公聽會
立法院上會期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明定家長不得放任兒少長時間使
用3C產品,違者最高可罰5萬元,但家長團體批評難實質規範的立法形同虛設。國民黨立
委江惠貞將擇期舉行公聽會,邀集學者專家討論是否要再修法。
國健署建議2歲以上兒少30分鐘為合理使用3C時間。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說,
除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電視、電腦也算3C產品,真要家長規範孩子每樣產品只能使用
半小時,「怎麼管?」
上會期衛環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此條文由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提出,立意良
善,但也因實際執行困難引起疑慮,委員會首次討論時並沒有通過。此款宣示性法令,目
的在提醒家長注意孩童的視力健康,未來會督促國健署整理相關研究,讓家長有更精確數
值參考。
江惠貞說,委員會討論時就對此條有意見,因此她並未參與討論。既然法已經修了,督促
衛福部將施行細則訂定周延比再次修法更重要;這會期會先找兒少團體、主管機關與各界
學者專家舉行公聽會,盼集思廣益提出方向,引據各國案例等科學數據才能討論,屆時真
要修法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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