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完整新聞標題:
交往當天學妹嗲「室友不在」 男潛入女宿嘿咻挨告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樂極小心生悲!去年底,北部某大學一名體育系男學生向同系學妹告白成功,兩人當晚就
發生了關係。想不到一個月後,男大生突然傳訊向女方提出分手,女方母親得知此事,便
陪同女兒到警局怒告「性侵」,搞得男大生拼命喊冤:我們當時真的是男女朋友啦!
《蘋果日報》報導,根據警方調查,這名男大生現年20歲,去年他向19歲的學妹告白成功
,當晚學妹便大膽透露「室友不在」,兩人便返回宿舍發生了關係;之後的一個月,男大
生更多次潛入女宿,和女方共度春宵。
可惜的是,兩人才戀愛一個月,男方就用LINE提出分手要求,學妹雖回說「不要」,但男
方十分堅持,學妹只好回了一個「嗯」並結束談判。事後,男大生以為學妹同意分手,雙
方再也沒有連絡。
豈料,3天後男大生看到學妹和她的媽媽出現在校園,他上前問候,女方的母親卻告訴他
:你性侵我的女兒,請你父親出面否則提告。上個月22日,男大生果然接到警方來電,警
方表示學妹告他性侵、還指稱他潛入女生宿舍,將其壓住並脅迫性侵得逞。
眼看情況不妙,男生到案時連忙喊冤,他聲稱雙方確實是男女朋友,還說宿舍有其他女生
,若真的性侵「她可以大叫」。不過,警方做完筆錄仍將他函送法辦。
5.備註:
靠 ...真的潮爽的 隨便告都能告免錢的 要反告誣告都沒辦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