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市長剛剛休假回來,就看到這件令人憤怒的消息:
http://ppt.cc/Zo3-
司法院舉辦"模擬憲法法庭",要推舉"模擬大法官"來進行憲政議題討論,
這次討論的主題是廢死,於是廢盟自然也推了代表,
不過他們推出來的代表居然是張娟芬!!!!!
雖然我跟張娟芬不對盤很久了,一個看對方"不學無術",另一個看對方"跳樑小丑",
不過今天我生氣的原因並不在個人因素...
張娟芬的最高學歷是啥?
新聞傳播學碩士!
沒錯,她以前是在余家中時開卷版當記者的,
換言之,她根本沒有受過一天正規的法學訓練!!!!!
今天你要是推張娟芬參加廢死公聽會代表,我ok啊,
反正要推誰參加公聽會本來就是個人自由,
可是現在是司法院舉辦的"模擬憲法法庭",要推"模擬大法官"耶!!!!!!
你推舉一個最高學歷是"新聞傳播碩士",沒有任何法律素養的人上去當"大法官",
討論死刑是否違憲問題,這算什麼???
把台灣的憲法、司法最高殿堂的大法官,又當成了什麼?
講難聽點,就算他們推阿文出來,也都比推張娟芬合理,
人家阿文好歹有張法律系畢業證書(雖然水分多少很值得存疑),
總比什麼都沒有,拿著一張新聞傳播碩士證書就要坐上憲法法庭好吧????
這真的是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
把台灣的司法當成兒戲,又怎能讓人尊重呢?!
p.s.: 其實張娟芬還有另一個不適任的理由,
那就是她曾經以廢盟的名義,公開批評支持死刑的民眾
"帶壞社會風氣、讓社會變得嗜血狂暴,使得暴力兇殘犯罪大增..."
這樣的言論,怎麼夠資格上憲政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