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5328303 (z5328303)》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
: 大學教授接外面企業或是國科會農委會之類的計畫時
: 除了拿來當研究經費與研究生的津貼之外
: 可以把其中一部分撥來當自己薪水嗎
: 還是就一直領本職薪水加行政人員薪水之類
: 如果可以的話大概又能賺多少呢
: 例如一百萬計畫有沒有可能他就能拿到三十萬之類
: 如果可以的話又想請問這樣是符合公務人員的法律嗎?
: 此問題困擾在下多年
: 想請教版上各位大大
: 謝謝大家
可以拿計畫主持人費,但不是每個計畫都有,有些計畫甚至連協同計
畫主持人也可以領。
金額不一定,以科技部計畫為例,是依其依計畫主持人近 5年研究績
效主動核給,而教育部則是在 6000-8000元間,端視計畫單位的計畫經費
編列基準而定。
真得說現在比以前有制度多了,十幾年前有認識教授接行政院某單位
的推廣計畫,每個計畫都可以領二萬,如果多接幾個就可能超過本薪了,
現在就好像不會有這種情形了!?至少我是沒再聽說了,不過政府單位那麼
多,不能保證一定是怎樣。
不過個人覺得還是財金或管理相關的計畫才嚇人,接個產學合作的大
型計畫(如某某產業的股市分析),計畫主持人費每個月拿個七、八萬不是
不可能的,我看過最多的是七萬多,已差不多是副教授的薪水了,所以一
個計畫主持人一年就可以拿近百萬了。
計畫相關一次拿最多的可能是國科會的傑出研究獎之類的獎勵吧,幾
十萬就是送的,你要拿來做研究還是繳房貸都沒有關係,只是可以想見的
是名額很少。我是覺得除了研究做的好之外,關係也應該要很好,七八年
前就有聽說某教授拿了好幾次之後,他覺得自己已經有一定學術聲望了,
就出來批評國科會的計畫制度哪邊不好,下場是之後就再也拿不到了。
真要講拿錢,接計畫不算賺,還不如學之前假油事件的某教授去當顧
問,認識的某教授就說他剛回國的時候學長就介紹他去當某單位的顧問,
主要就開會審規定,一場2K,一天可以開 4場,所以一天8K,每週去一天
,一個月三萬多就有了,當年副教授的起薪才 39K而已呢,不過他才做沒
多久,某天晚上就接到電話,說本週開會要審的某某規定請幫忙......,
他就不敢再去當顧問了,不像那位假油顧問可以一做那麼多年。
再來則是互利幫忙的,我的計畫找你當專家來出席開會,然後出席費
、諮詢費或車馬費等送上,你也比照找我去開會。
以上皆是合法的。
至於非法的,方法就很多了,說穿了就是做假帳。
像宜大某院長那個算是教授圈的魯蛇吧,技巧很低落,而且還是自己
親自跑去找不認識的人開沒幾千元的假發票。
常見的有
專業廠商合作:
如之前的國揚之類的就是,這類廠商的特點就是營業項目多元,什麼種發
票都可以生出來,所以可以幫教授把計畫經費報光,然後教授再和廠商拆
帳。
也因此就認識不少教授非常不喜歡和這種營業項目太複雜的廠商合作,可
見其實很多教授早就知道有這種風氣,才會早有預感而先避開了。
相熟的廠商合作:
找認識的當然比較安全,雖然只能吃掉其中的一部分經費,不過受連累而
被抓的機率就低多了。
學生合作:
讓學生以少報多,如每個月的錢加倍給,然後要學生繳回一半,或是讓學
生到處要高鐵票根來假報出差,一樣是和學生分錢,網路上要高鐵票根的
,個人是覺得至少有八成是拿來報假帳的吧!?
之前假發票案期間,我還聽說過教授因此打金鍊子送學生的呢,可以想見
這大概是封口禮吧!?
壓榨學生:
叫學生當人頭來報,又不給學生分紅,這種教授還真是摳到爆,不過我比
較好奇的是這些教授怎麼會覺得之後學生不會桶他呢?
一時想到的大概就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