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甩警車自撞亡 判國賠192萬

作者: savemylife   2015-03-09 23:52:29
※ 引述《Veyron (Bugatti)》之銘言:
: 取判決內文一小段...
: 白話文就是今天警察的精神應做的是...
: 保護人民安全,阻卻違法情事發生,而非以開單做為手段...
: 實際情況若是警察在當事人上車前...
: 著制服表明身份規勸他若有喝醉就不要駕車了...
: 我相信當事人不可能還不聽勸阻執意要開車...
: 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了,但是警察選擇了釣魚的方式明知他有喝...
: 卻等他確實上路後再追車取締...
: 之後造成了更大的社會成本...
: 當然警察也許有業績壓力及苦衷...
: 但這就是目前台灣法律所反映出來的現狀...
我來跟你說一說「現況」吧
現況就是假使警察發現一個人喝酒準備上車
因此上前勸阻
接下來就會遇到兩種情形
1.喝醉但口氣好的人:「警察先生我只是上車睡一下而已 我不會開車啦」
2.喝醉口氣機掰的人:「幹你警察是哪隻眼睛看到我開車了 我上車睡不行喔」
這時候警察要怎麼辦?
強制他坐計程車? 可是他說他在車上睡你能強迫他嗎?
再者我跟你說
這些人就算睡起來 酒精濃度一半是超標 另一半則不是零
所以清晨六、七點把車開走的路上還是一枚不定時炸彈
因此你打算怎麼做?
1.警察可以強制讓民眾坐上計程車(即使他說他在車上睡覺)
2.警察在他身旁站崗站到酒退為止(只為了守一個人?)
跟你講清楚
在還沒有喝酒後坐上駕駛座把引擎啟動、輪子開始滾之前
要警察勸你喝酒別開車根本就是屁
酒空的理由多到你無法想像
甚至有不少自以為睡一覺清晨就酒醒的人 其實根本也是在酒駕(自以為酒退)
但法官幾乎不覺得被警察示警要停下來受檢是「容許的行為」
多數的判例都導向「受檢逃跑是民眾應有的權利 攔不下來是警察的錯」
事實上
法官的判例鼓吹嫌犯有逃跑的權利
才是對路上行走的、騎車的、開車的民眾有明顯的危害
法官在論原因自由行為之前 也從不把「嫌犯死都不停」當成肇事的主要原因
勸導你個鳥蛋
在還沒滾動輪子之前
沒人會承認自己打算酒駕的(卻會存在於某些法官的大同理想世界中)
甚至是人前敷衍 車內躺一下照常開車上路
法官這種判決 只能說國家考試答題一百分
我國對酒駕的罰責已經是偏低了
這位法官的判決在樹立「國家明確防止酒駕 攔檢務必停車受檢」上面
卻可是說是一點建樹也沒有了
不過就國考作答而言 他的判決還是很合乎教科書啦
不愧是讀書人來著呢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3-09 23:53:00
勿以惡小而為之 勿以善小而不為 更何況他要阻卻違法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5-03-09 23:54:00
SEE 終棘警探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5-03-09 23:54:00
大絕: 不爽不要幹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3-09 23:54:00
如果你講了 他還是開再抓也不遲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15-03-09 23:57:00
對牛彈琴乎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3-09 23:58:00
我真的覺得 台灣司法官考試過了 要去實習個一年去實地跟著警察臨檢 抓犯人 問口供 跟著搜證了解一下前線的狀況如何 現實狀況到底是怎樣才不會有正當防衛者一定要採最小侵害的手段的想法坐在辦公室裡吹冷氣 只用腦子思考前線狀況 才會變恐龍只要這些法官有跟著去取締酒駕被嗆過 就知道什麼不可行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3-10 00:03:00
你這樣跟二派人馬要火拼 警察等他們先打完再抓有啥不同?最簡單保護人民維護秩序的觀念呢?就說了你先勸導 再抓 比較合程序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5-03-10 00:04:00
以後就改成: 管區內有酒駕 就處分管區查緝不力
作者: kyrtse (山上的野孩子)   2015-03-10 00:04:00
現實情況的確是這樣子....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3-10 00:06:00
就是太保護這些司法官 他們才會長不大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3-10 00:06:00
不論判決結果 警察做法本來就有瑕疵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5-03-10 00:07:00
該管區警察就被 調地 吃鴨蛋
作者: psl7634 (鍵盤補給官)   2015-03-10 00:07:00
所長認為有喝酒 怎不是車開過去"先生有喝酒嗎 不要開車喔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3-10 00:10:00
實習就是要見見現實狀況 醫師實習最好都被保護好好那未來怎麼做好醫師 司法官也一樣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5-03-10 00:12:00
幹嘛保護司法官 死操活操不會嗎 還需要教?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3-10 00:14:00
幹嘛操他們 讓他們見識台灣刁民有多可怕就好酒駕臨檢就叫他們站旁邊看啊 遇到刁民 他們會記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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