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姦屍有物化女性儀式性意涵
2015-03-10 17:44:55 中央社 台北10日電
一名男大生疑因求愛不成,涉嫌勒斃學妹姦屍後焚屍。精神科醫師指出,某些特質的嫌犯在
受挫憤怒之下,殺人姦屍有物化女性、儀式行為的意涵。
台灣家庭暴力暨性犯罪處遇協會前任理事長、精神科醫師李光輝指出,首先要釐清黃男是否
真的姦屍,如果被害人當時仍未斷氣,則黃男是涉及更重的性侵。
李光輝指出,姦屍的犯嫌可能出於三種心態,第一種是物化女性,認為「不管妳是死是活,
都是我的人」;第二種是心理違常,不認為姦屍是噁心變態的行為;第三種是儀式化行為,
類似生米煮成熟飯後的「冥婚」,藉此連結死者。
他表示,傳統民俗認為「屍首不全,做鬼也不能報復」,如果在姦屍之後還毀屍、焚屍,是
為了避免被受害者報復,如果被毀壞的部位是臉部、乳房、性器官,更有主張受害者死了都
在加害者手中。
「愛不成,就殺了你」的恐怖情人有哪些特質?李光輝說,相關研究認為這類人士可能有酒
精、嗑藥等物質濫用、上網等成癮行為、犯罪前科,對挫折容忍度較差,如果平常又有玩暴
力電玩、暴力遊戲的得分獎勵,在遭遇情變、求愛被拒等,挫折化為怒火,一發不可收拾,
就會用暴力解決問題。
他表示,美國研究連續殺人犯的危險特徵是到12歲還尿床、口吃、虐待小動物,有人認為玩
火也是危險因子;單一偶發的殺人行為,平常沒有蛛絲馬跡,只是某有些特質的人,成長過
程沒有如有良師益友、轉換環境等「保護因子」,碰到事件就「暴發」。
http://udn.com/news/story/2/75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