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花媽下最後通牒 11家石化業南遷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3-11 09:35:43
※ 引述《lpbrother (LP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國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花媽下最後通牒 11家石化業南遷
: 3.完整新聞內文:
: 花媽下最後通牒 11家石化業南遷
: 2015年03月11日 04:10
: 吳江泉/高雄報導
: 高雄石化氣爆暴露工業管線沒有法源管理依據,高市府10日祭出「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
: 理自治條例」草案將送議會審議。該條例明定既有工業管線所有人應於2016年底以前,將
: 總公司遷到高雄才能繼續使用。
: 該管理自治條例送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報行政院核備後,即可施行,以目前高雄市議會
: 綠大於藍,更何況是對高雄市財政稅收有利法條,支持該條例通過沒有藍綠之分。
: 議會不分藍綠 雙手贊成
: 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總召集人黃柏霖表示,石化業者在高雄設廠,雖然創造就業機會,
: 但也製造很多汙染和公安問題,他支持市府送審的自治條例。
: 高市府指出,石化業總公司設籍高雄的有台塑、南亞、榮化、南帝4家,但南亞、南帝在
: 高雄沒有管線,而高市89條既有工業管線為13家公司所屬,這項條例送高雄市議會審議通
: 過後,被迫要遷總公司的有中油、中石化、台石化、長春、大連、國僑、亞聚、台聚、台
: 橡、中纖、和桐11家石化業者。
: 明年底 11家石化業要遷
: 其中影響層面最大是中油公司,因為中油有45條工業管線,如果不南遷,高雄市政府可以
: 停止中油繼續使用既有管線。
: 高市府經發局長曾文生強調,該條例並非只針對中油,因為89條管線大多是輸送乙烯、丙
: 烯、苯等化學原料,當發生重大意外事故時,市府找不到可以做決策的公司負責人,因此
: 要求明年底前把總公司遷到高雄,才能繼續使用既有工業管線。
: 他表示,管理自治條例並無罰則規定,只有准許與不准繼續使用權利,從現在起有近2年
: 時間可以討論執行細節,就是要讓產業與城市互信,石化業與高雄市一體發展。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11000344-260102
: 5.備註:
南遷主要意義是因為目前稅制
公司在北部
那南部只吃污染
但分不到稅
誰叫當初中央沒卵蛋
想把責任都推給地方
花媽就打蛇隨棍上
反正結果都對地方有利
要不就是你總公司遷來讓我收錢
要不就是你把管線遷走
基本上這種中央跟地方之爭
地方議員誰敢出來阻擋地方利益?
這是 KMT 自己挖洞自己跳的結果而已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5-03-11 09:37:00
那在場工作的人哩?又創造不出就業機會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3-11 09:37:00
不是稅制,稅制上營業稅是國稅而營所稅中油連年虧損已經很久沒有繳了不要在那邊陷害陳菊,人家說得很清楚是方便找負責人
作者: 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   2015-03-11 09:38:00
還是失業率是中央負責所以沒差?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3-11 09:38:00
且說實話,帶種你就把管線遷走
作者: salebobo (浪蕩到加州)   2015-03-11 09:38:00
小小力的問一下 花媽是要人 還是要錢? 要什麼錢?
作者: salebobo (浪蕩到加州)   2015-03-11 09:39:00
從沒聽過負責人一定要在總公司&總公司一定要在工廠旁呀?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5-03-11 09:42:00
是我就不搬 中油被斷管線大不了漲油價就好了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5-03-11 09:43:00
應該說是國民黨任命的董事長乾脆就不搬就給陳菊斷管,看會怎樣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3-11 09:45:00
不爽不要做石化業
作者: briangod2   2015-03-11 09:52:00
沒關係啊最好管線都放天龍國讓他們緊張
作者: tllpp (PPP)   2015-03-11 09:53:00
還在扯稅金,反串給噓
作者: ebv   2015-03-11 09:54:00
帶種就別遷~看是中央倒楣還是地方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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