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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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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前 搭機全程開放手機使用飛航模式
民航局表示,配合立院法2月4日通過修正《民航法》43條之2,已著手將和航空公司討論
相關子法修正,預計最快4月底前將開放手機在飛航模式下可全程使用;另若班機遇到長
時間延誤,在滑行時將可由機長決定開放使用手機,包括傳簡訊和傳Line、通電話,國內
線和國際線都適用。
目前國際線飛機飛航高度達一萬呎,手機才能使用飛航模式,未來將開放全程都可使用飛
航模式,但需要該機型有防干擾裝置。民航局表示,目前舊型的飛機確定多尼爾機型並無
防干擾裝置,因此將不開放手機全程飛航模式使用,麥道MD系列的機型則還在確認,但多
數新飛機機型都有防干擾裝備,可全程開放手機採飛航模式或3C商品的使用,將授權由航
空公司決定是否開放使用。
另現規定只要飛機關閉艙門,即便未起飛或降落,都不能使用電子產品,民航局表示,因
機場有流量管制或遇到天候等因素影響,有時艙門一關還得等候1到2小時才能起飛,旅客
因此無法通知接機親友,最快4月底前將與航空公司討論相關執行規定和進行子法修正,
即便艙門已關,若遇到長時間延誤的情況,飛機還沒起飛,或降落後未打開艙門前的滑行
過程,只要機組員廣播公告允許使用,民眾就可使用手機、平板電腦、電腦、相機等,也
能通電話,國際線和國內線班機都適用。(李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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