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megaWind (換季了)》之銘言:
: 台北橋聯開宅要求公宅承租人無犯罪紀錄
: 2015-03-11 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
: 北市釋出捷運聯開宅做為公共住宅,遭部分原住戶不滿。台北橋聯開宅雖否認如北市府都
: 發局長林洲民所說,要求公宅住戶與原住戶不同門進出,但2月底的會議紀錄中卻針對市
: 府將出租,討論管委會的因應之道。最後開會的委員及住戶決議,權責機關在篩選住戶時
: ,須提供承租人無犯罪紀錄證明。
: 市府都發局科長簡瑟芳回應,做為公共住宅管理的單位,僅針對申請人的收入財產及年齡
: 等資格做限制,未來也只管理居住的問題。對管委會是否歧視曾有犯罪紀錄者,她不願評
: 論,僅表示有無犯罪紀錄不在都發局的權管範圍。
: http://udn.com/news/story/3/759479
那要不要先查這些已經進住的住戶是不是身家三代清白,
心理健全,沒有灰色思想,不會迫害與歧視社會住宅的承租戶??
我想答案很明顯了。
跟這些人住在一起,我覺得那些真的抽中的青年也很可憐。
搬進去也是被人當次等公民看。
誰沒租過房子啊?有誰遇過房東叫你房子的時候,還要求你先辦一張良民證,
證明自已沒有前科的嗎?不就押金、契約合同寫一寫,一式兩份就好了?
房仲都不會去追查買房的人有沒有前科了,就算真有了,
他捧著鈔票來,房仲會不賣?
更生人難道就沒有居住的自由嗎?
科科~
那帝寶不曉得有多少住戶要被趕到太平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