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5-03-12 00:32:18※ 引述《PUTOUCHANG ()》之銘言:
: ※ 引述《OmegaWind (換季了)》之銘言:
: : 台北橋聯開宅要求公宅承租人無犯罪紀錄
: : 2015-03-11 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
: : 北市釋出捷運聯開宅做為公共住宅,遭部分原住戶不滿。台北橋聯開宅雖否認如北市府都
: : 發局長林洲民所說,要求公宅住戶與原住戶不同門進出,但2月底的會議紀錄中卻針對市
: : 府將出租,討論管委會的因應之道。最後開會的委員及住戶決議,權責機關在篩選住戶時
: : ,須提供承租人無犯罪紀錄證明。
: : 市府都發局科長簡瑟芳回應,做為公共住宅管理的單位,僅針對申請人的收入財產及年齡
: : 等資格做限制,未來也只管理居住的問題。對管委會是否歧視曾有犯罪紀錄者,她不願評
: : 論,僅表示有無犯罪紀錄不在都發局的權管範圍。
: : http://udn.com/news/story/3/759479
: 不同意,只看犯罪紀錄不能揭露一個人的操守。
: 建議所有住戶都要上繳小學、國中、高中、大學成績單,
: 凡是德行成績沒有 80 或低於甲下, 被記警告或記過一律蛆之別院,
: 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建議當前屋主將上述列為條件才能維持居住品質。
什麼?可以這樣要求喔?
那我要求我的鄰居得是身高160cmUP,身高減體重不得高於110
C杯以上的白晰正妹,but如果是小隻馬的勉強通行~
而且重點是要無不良嗜好,不公主,重點是要喜歡我~~!!
才能當我的鄰居~!!否則就是沒有落實居住正義,圖利他人
忽視我原住戶的權利,我也是用錢買房子的耶~!!
我要跟政府抗議~!!!!
叭~叭~叭~~~~各位支持我好噗好?
肥宅魯蛇也是要有選擇鄰居的權益der~!!對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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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神邏輯,難怪選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