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幫淫男打手槍 醉女慘遭性侵
新北市一名54歲張姓男子前年趁老婆上夜班時,邀請一名同為某愛心關懷團體會員的40多
歲女子及多名友人到家裡喝酒聊天,當天女子喝醉後被張男扶進房間休息,等其他友人離
去後,張男闖入房間企圖性侵,女子驚醒拒絕,張男竟要女子為他打手槍,但女子仍不支
醉倒,結果慘遭性侵,新北地院今判張男4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3年12月19日晚,張男趁老婆上大夜班,找了莊男及被害女子到他位於中和
區的住家喝酒聊天,但被害女子平常就認為張男油嘴滑舌,對他沒有好感,因此希望有其
他女伴同行,便另邀盧女一同前往。
沒想到受害女子喝了兩杯紅酒及高粱酒、威士忌各一口就醉倒,被張男扶進房間休息,凌
晨莊男、盧女離去前原本有意帶走被害女子,但因抱不動對方,決定將她留下。張男等2
名友人離去,就入房猥褻女子胸部、下體,女子驚醒推開,張男說:「不然妳幫我弄出來
(打手槍),我就不碰你。」
女子勉為其難,一掀棉被才發現張男早把褲子脫了,下半身赤裸,但女子照做不久後嚴重
頭暈,體力不支昏睡,結果遭張男性侵。
事後被害女子原本想息事寧人,但發現自己失竊5千元,憤而要求張男寫悔過書,把當天
過程交代清楚,但張男僅空泛寫了「對不起」,女子因此決定不原諒張男,報警提告並求
償100萬元。(孫友廉/新北報導)
(本篇圖文由《蘋果日報》提供)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0311/1618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