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房東打贏29件官司多和解了事 律師:房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5-03-12 07:17:19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女房東打贏29件官司多和解了事 律師:房客不一定輸
3.完整新聞內文: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年內告了29名房客的房東張淑晶,她說自己和房客間的糾紛,喬不攏就上法院解決,她
說自己29件都告贏了,其實大部分都是房客和解,原來房東提告的罪名屬於詐欺、毀損、
偽造文書等刑事罪名,不少房客擔心冗長的法律程序不符成本,要是敗訴會有前科,乾脆
賠償了事。
攤出一張張法律文件,洋洋灑灑一共29份,房東張淑晶說,這些都是她告房客的資料,打
官司的結果通通勝訴,張淑晶表示,「而且都是不起訴啊!不起訴(原因)其實是我跟你
和解。」
仔細一看,文件大部分是出庭通知,不是判決,但房客收到這些書信,多半怕打官司就和
解;不過,對房東而言,房客和解就是贏了,張淑晶說,「就就告啊!為什麼不告,就像
我一樣,你告嘛!他們的意思就來嘛!我才不受影響,他想知道我財產在哪,門都沒有。

和房客起爭執,喬不攏就上法院,房客控訴像是房子的馬桶不通,房東認為是房客造成的
,就提告毀損,還有其他刑事罪名等,一年告了29個人,不少房客覺得法律訴訟冗長,敗
訴又會有前科,乾脆付錢了事,但其實律師有不同看法。
律師呂秋遠表示,「當然有一些房客,他可能會所謂的考慮到自己本身是學生,或者自己
本身是上班族沒有空,去跟房東做這樣的周旋,那我認為給房東適當的在司法上教育是一
定要的。」
房客打官司也不一定會敗訴,律師提醒,租屋前一定要詳細看過屋內環境,否則合約一簽
,若要提前解約都會有糾紛,甚至有房東會要求東西毀損要賠償高價,這些若告上法院,
恐怕都很難成立
呂秋遠表示,「其實是可以主張這部分太高,我希望法院可以幫和解,並不說契約說多少
就多少。」律師強調,只要房客站得住腳,就不要怕打官司,遇上不平等條約,賠錢和解
不是唯一方式。(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12/477332.htm
5.備註:
昨天東森財經新聞台有房東、房客面對面 看了實在只能搖搖頭.....
不過應該還有後續 就不知道哪天會播
感覺跟碰到▌▌差不多
作者: colorbest (暱稱怎麼取)   2015-03-12 07:18:00
HI 房東早安
作者: DONNY (Donny)   2015-03-12 07:18:00
29勝 有幾次是無關勝敗啊 滿悲情的
作者: SamuelLuo (薩姆爾)   2015-03-12 07:19:00
HI 房東早安 昨天匯租金收到了沒?
作者: fiiox3 (飆速宅男)   2015-03-12 07:19:00
問一下律師就知道很多告不成吧……
作者: BlackBass (臺獨武裝大叔)   2015-03-12 07:19:00
備註會被收傳票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5-03-12 07:19:00
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張淑晶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03-12 07:20:00
江蘇來的
作者: minlochen (流光上的舞)   2015-03-12 07:22:00
讓全台灣都認識張淑晶,看以後誰還敢跟她租房子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5-03-12 07:22:00
聽說改名容易 整容門檻或許高些
作者: minlochen (流光上的舞)   2015-03-12 07:23:00
不覺得她跳針硬凹的說話方式 跟噓純美有點像?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3-12 07:23:00
對房客來說 和解就算投降輸一半 不算輸?
作者: inVINCEable (完全草莓)   2015-03-12 07:24:00
房東閒閒沒事就陪你上法院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3-12 07:24:00
無知小孩+父母不會上網 只會更多人租她的房子吧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3-12 07:25:00
改名沒特別原因只限一次
作者: esunbank (嘻嘻)   2015-03-12 07:27:00
因為一個案子到判好 基本上兩個偵查庭應該跑不掉如果兩照雙方其中一個一庭沒到 那就得走更久了兩造
作者: SamuelLuo (薩姆爾)   2015-03-12 07:29:00
應該直接公布地址?房子都租不出也賣不掉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3-12 07:31:00
公布地址就準備跟他玩官司吧 照這狀況
作者: waymayday (不要問)   2015-03-12 07:33:00
這麼多關官司 好嬌傲?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5-03-12 07:34:00
律師在說廢話嗎~~官司本來就沒必輸必敗
作者: SamuelLuo (薩姆爾)   2015-03-12 07:34:00
我想蘋果應該敢公布,這種爛房應該要檢舉讓全民避開這才是真正的土豪劣紳爛房東
作者: Greentale (小綠...)   2015-03-12 07:37:00
公布在哪附近,叫學生儘量避免那些地方就好啦不然不公布地址,介紹環境跟生活機能也行。
作者: ZhaiMan (沒有人)   2015-03-12 07:50:00
不就有錢有閒 找人訴訟 吃定別人沒時間耗官司的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5-03-12 07:53:00
反正被指控的全部推說沒這回事 都是對方誣陷造謠 以後談事情簽合約 建議錄音錄影存檔 看對方怎麼賴
作者: wargod110 (雜工一號)   2015-03-12 07:54:00
29勝?那防禦率是多少?被轟過幾支?
作者: v52186 (Kang)   2015-03-12 08:03:00
說真的,該把民法納入重要課程,比學文言文實用多了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5-03-12 08:04:00
不一定輸還是有可能會輸呀,誰願意為這種事賭一把要叫一個學生背前科嗎,在笨也知道要和解
作者: showstar   2015-03-12 08:06:00
就不要踢到鐵板
作者: gg889g8 (凰)   2015-03-12 08:07:00
重點是浪費時間 這也是她吃定學生的原因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5-03-12 08:09:00
合解跟勝訴是2回事
作者: minlochen (流光上的舞)   2015-03-12 08:12:00
政府應該成立保障租屋權益的公部門,並重新修法防惡房東
作者: kingvsandy (杰)   2015-03-12 08:19:00
應該做一套sop出來保證房東和房客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03-12 08:22:00
怕要一直上法院吧一個案子都要去好幾次
作者: Carlsberg   2015-03-12 08:23:00
囂張沒落魄的久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3-12 08:23:00
有夠爛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03-12 08:25:00
不管是那種sop最後一定會上法院,最累就是跑法院
作者: yoluofgiprts   2015-03-12 08:25:00
這傢伙新聞話題十足 新媒體寵兒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5-03-12 08:26:00
在租借處烤肉就好了
作者: destroyfire (毀滅蒼炎)   2015-03-12 08:27:00
誰叫你要和解有跑過法院就知道根本沒有一些人胡扯的多累
作者: chinglino3o (你好嗎?天氣好嗎?)   2015-03-12 08:29:00
垃圾房東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5-03-12 08:36:00
房客不但不一定輸,而且贏的還很多,房客輸的不少是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由乙方負責補貼那條
作者: bob30727 (bob)   2015-03-12 08:41:00
垃圾 叫張淑晶是吧 讓大家多認識你 沒人跟你租看你能囂
作者: trtc (柳樹旁的捷運)   2015-03-12 08:43:00
要是也遇到什麼沒有,就是有時間的房客就好玩了
作者: sutra (修多羅)   2015-03-12 08:44:00
樓上真漢子
作者: sexonly (QQQ)   2015-03-12 08:44:00
上法院對上班族來說很吃虧吧 請幾次假 就比爭議金額高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5-03-12 08:49:00
哪天說不定會看到批踢踢訟棍與某房東PK吧
作者: p16001017 (qman)   2015-03-12 08:56:00
都沒錯會有29件,當大家是__嗎?
作者: windbomb (阿比加加)   2015-03-12 08:59:00
上法院請律師的費用比違約金高,當然只能和解
作者: doctor75 (Mac)   2015-03-12 09:10:00
這房東真爛
作者: bloodmickey (0.0)   2015-03-12 09:13:00
懂法律的 上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5-03-12 09:23:00
和解叫打贏
作者: likeilike (高壯運動)   2015-03-12 09:25:00
PUMA 毒鮑 已經不足已形容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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