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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台灣軍力威脅」 廣大興案被告請求換法院審
菲律賓最高法院日前決定,改由馬尼拉地方法院負責審理菲海岸警衛隊員槍殺台灣漁民一
案。
中新社報導,2013年5月9日,菲律賓海岸警衛隊巡邏艇在「重疊海域」開槍射殺我國「廣
大興28號」漁船船員洪石成,8名開槍的菲海岸警衛隊員被控犯有殺人罪,案件由菲國北
部的巴丹群島省(Batanes)地方法院第13法庭承審。
其後,有7名被告向菲最高法院提出請願,要求把案件從巴丹群島省地方法院移交到馬尼
拉審理。
據當地媒體披露,7名被告在一份長達11頁的請願書中對菲最高法院提出,該案涉案被告
及辯方證人均在馬尼拉,每次到巴丹群島出席庭審路途遙遠,耗費大量人力、物力。
而且如果在巴丹群島省受審,由於「台灣在附近有大量軍力」,他們每次出庭都會受到人
身傷害甚至死亡威脅。被告還強調,射殺台灣漁民的案件是發生在公海,並非發生在巴丹
群島省。
菲最高法院第二法庭副書記員圖亞松日前簽發通知,指示巴丹群島地方法院第13法庭書記
員把台灣漁民遭射殺一案,轉交給馬尼拉地方法院,並下令馬尼拉地方法院法官抽籤決定
承審法官。
菲最高法院稱,准許更換審判地點,是考慮到該案可能影響菲律賓與台灣之間的關係,事
涉敏感;而且,如繼續由巴丹群島省地方法院審理,會讓辯、控雙方均面臨沉重負擔。(
余浚安/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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