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路銷售商品要課稅了!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5-03-13 17:52:30
1.媒體來源:
新頭殼newtalk
2.完整新聞標題:
網路銷售商品要課稅了!
3.完整新聞內文:
財政部長張盛和今(13)天表示,新交易方式有新的課稅方式,財政部正在蒐集資料,研擬
課徵網路稅;目前研擬新台幣3000元以下免稅,至於是否有化整為零的經常性交易的逃漏
稅行為,正在蒐集資料研判以便防堵。
媒體報導,財政部搶網路稅,正研議要求亞馬遜、eBay與淘寶等國外網路「大鯨魚」在台
辦理稅籍登記,並指定本地稅務代理人代繳稅。
張盛和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網路課稅是國際議題,沒有「搶網路稅」,這個名詞用得
太過分。
他說,網路課稅是新議題,財政部有在研究、蒐集資料,鎖定對象是網路交易,看看哪些
是經常分散或化整為零的交易。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昨晚召開虛擬世界法規調整首場實體會議,邀請各界上網與現場產
官學界互動,討論網路交易課稅及公司法將新增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
賦稅署官員許慈美表示,網路交易盛行,加上具備無國界、交易具隱密性等特質,已衝擊
不少國家稅基。近年像是英國、新加坡都開始立法規定,要求國外網購業者及商家必須來
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稅,我國也必須因應新情勢,要有新做法。
有關淘寶是中國廠商,亞馬遜更是遠在美國,這些廠商的銷售行為能否課稅?張盛和表示
,「沒有問題」,所有進口貨物營業稅,是課國內收貨人,不是課淘寶網或亞馬遜。但實
務上,購買者會將稅負視為交易金額一部分,網路銷售商品的價格就不再顯得那麼優惠。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為了避免有心人士「化整為零」逃漏稅,將針對「小額頻繁交易達一
定限額者」,取消免稅待遇。
過去,我國准許在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業者,可以不用辦理營業登記,但是針對買受
人,也就是國內購物者,要課5%營業稅。在英國,只要是非歐盟公司在英國境內提供貨物
或勞務交易,無論金額多寡,都應辦理稅籍登記,申報繳稅;在新加坡,則是要求國外公
司前4季或預期未來1年在新加坡銷售貨物的境內銷售額超過100萬星元(約新台幣2,280萬
元),就必須辦稅籍登記。
賦稅署官員說,國外網路業者在台灣未設營業地點,不負擔繳稅義務,實務上,其他國政
府也發現,一些網拍業者會利用海外低稅或境外免稅天堂規避稅負。造成同樣是賣東西,
在國內有設有據點的公司要繳稅,外國同業卻不用,有違租稅公平。各國都必須面對此一
不公平競爭現象。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3-13/57746
5.備註:
昨晚虛擬世界發展法規調適會議首場實體會議當中有關於網路交易課稅的簡報檔
http://goo.gl/lvqlko
作者: zx97009 (帳號長期停用)   2015-03-13 17:53:00
有種課426的掏寶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5-03-13 17:53:00
說是這樣說啦,但實際上實行又是一回事了
作者: edward4904 (Rynn)   2015-03-13 17:53:00
以後網路喝茶也要被課稅了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5-03-13 17:55:00
國外網購進來走快遞 課稅是要墊繳還是到收 部長你說呢?喵的 想起當年幫公司墊一筆十幾萬的關稅...有點XXXX
作者: e7660239 (DL)   2015-03-13 17:56:00
團購版gg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5-03-13 17:59:00
現行的制度就已經是進口低價貨物有三千元以下免稅了,政府想推的是要不要廢除免稅又或者是對門檻進行調整。
作者: Cold5566 (Cold5566)   2015-03-13 18:00:00
支那寶課的到? 種花民國之地區人民
作者: oway15 (clinical lycanthropy)   2015-03-13 18:04:00
哪天課肥宅稅都不奇怪了
作者: WeAntiTVBS   2015-03-13 18:09:00
以後這類購物類板 二手拍賣類板 發文系統不能給P幣也不能算文章數.. 但是能扣P幣嗎 這可以想一想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5-03-13 18:30:00
白吃政府 土地、房價抄 怎麼不去克 幾百幾仟萬不去捉去找這些小老百姓的辛苦錢 很閒嗎 泡腳的張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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