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同志婚禮=霸凌市民? 護家盟:政府違反依法行政原則
台北市政府於2014年3月首創的「性別平等辦公室」,預定於2015年7月舉辦第一場官方同
志「自由婚禮」。這個決定引起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提出抗議,針對
同志婚禮表達糾正意見,認為此舉「對於社會風氣、國民教育與國家尊嚴及主權有嚴重影
響,並不該霸凌市民,應遵守法律優先原則」。
針對北市預計舉辦的同志婚禮,護家盟先提出三點糾正意見,包含反對政府違反依法行政
、抗議政府藐視法律尊嚴、藐視立法院、藐視法律背後的人民與國家主權、政府不宜公然
違背公序良俗、倡導婚禮背後的非常態性行為,以及反對台北市政府霸凌台北市民。
護家盟聲明內容以「法律優位」原則為出發,認為婚禮是婚姻的象徵,應該依照民法972
條內容,婚約是男女雙方所訂定,不包含同性戀者或跨性別者;同時表示,有法律規定卻
不甩,明顯有故意規避明文已經有所規定的法律。另外護家盟指出,政府不應該為被公序
良俗,倡導婚禮背後的非常態性行為。
除此之外,護家盟還寫道,「對於同志議題,許多人確實可以接納同志的存在,但是並不
表示能夠接受或認同同志性行為,尤其更不贊同同志性行為成為公開宣揚的議題。」聲明
文最後,更以「反對政府霸凌人民」直指,因少數人關係到的問題,卻有多數人被強迫接
受,他們不認同「公然由政府帶頭霸凌多數人民」。
值得關注的是,其實北市這場官方同志婚禮,在民政局的規畫下,是與目前的聯合婚禮分
開舉辦。但引起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批評,認為「本末倒置」,應該是同志
可以參加現有的聯合婚禮即可,何必另外舉辦。性平辦公室執行長許立民則指出,同志婚
禮消息讓市府承受不少壓力,所以希望先測試各界反應,再逐漸改變市民對於聯合婚禮的
既有印象。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13/478380.htm
所以同志結婚違反哪一條法律了?
就算同志去登記也不違反法律
因為戶政事務所還是會駁回
台灣目前哪一條法律禁止同志結婚?
護家盟還是回去"守貞" "捍衛婚前禁止性行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