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卡越來越普及,但退費爭議也曾出不窮,民眾投訴,拿著斷掉的悠遊卡要退錢,得經
過重重關卡,首先要去捷運站填表,然後等7個工作天,等收到退費憑證,還要再跑一趟捷
運站才能拿到錢,而且使用兩年內只能退40元,退費憑證的郵資還要消費者自己付,也沒
有事先說,對此律師也出面表示不合理,郵資應該悠遊卡公司自行吸收。
投訴者曾先生:「就是要悠遊呀!顧名思義就是要悠遊,可是我拿這張卡買的時候很方便
,可是當我要退款,就問題一大堆。」
說到悠遊卡退費經驗,曾先生一肚子氣,當初拿著斷掉的悠遊卡,到捷運站尋求幫助,不
能即時處理就算了,還要等7天,留下手機、電子信箱後,退費憑證還是用平信寄來,最後
還得再拿著這些東西,到捷運站才能退錢,最氣的是,這憑證郵資還得自己付,也沒事先
告知。
投訴者曾先生:「這個郵資竟然是我要付,我覺得這個很不合理,雖然那個只是1.5元到
3.5元小額費用。」
律師張祐齊:「郵資部分應該是企業經營者,它的必要開支部分,應該由企業經營者自行
吸收,不應該交由消費者加以負擔。」
律師出面替民眾討公道,認為悠遊卡退費機制有修正空間,因為不只過程繁瑣,現行規定
悠遊卡始用兩年內只退40,3年退80,使用5年才能全退100。
悠遊卡公司科長張志豪:「(退費)金額非常低的話,可以選擇這種帳號匯款的方式,但坦
白說,比較多的民眾不想要把他的銀行帳號告訴對方。」
另一起,悠遊卡退費糾紛發生在加值的時候,民眾萬隆站儲值200元,錢被機器吸走了,卡
卻還是沒加到錢,但捷運站一樣不能現場處裡。
悠遊卡公司科長:「很抱歉,因為這個東西他必須有個確認的機制,我們在所有的加值機
,都有監控的畫面,我們必須透過監控的畫面,來確認持卡人當初是不是如他所講的有加
值的動作。」
悠遊卡使用普及,功能也越來越強大,不只能撘車,超商消費,甚至去新兒童樂園玩也可
以用,要買都很方便,但遇到問題想退費,確得經過重重關卡,也難怪讓民眾反彈。
http://news.tvbs.com.tw/entry/57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