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排除臺北101大樓前廣場危害-逮捕1人

作者: gg30 ( 芿圈ト 栋 )   2015-03-15 18:15:12
市府新聞稿
排除臺北101大樓前廣場危害-逮捕1人
臺北101大樓管理單位因「台灣獨立革命軍」成員,在臺北101大樓前廣場高舉大旗等行為
,影響觀光客、臺北市民及商家,經勸導未果遂向110報案。本分局獲報後即派員至現場
蒐證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以下簡稱警職法)第6條對現場行為人身分查證,期間,該團體
成員郭O剛(男)推車上之大旗幟,於104年3月14日15時11分許,不慎砸傷游姓民眾,經游
民檢具驗傷單對郭男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法將郭男依現行犯帶案偵辦。為預防危害發生
,依警職法第27條對該團體成員勸導,移至101大樓前廣場不影響公眾來往通行處所進行
意見表達。
本分局尊重臺北101大樓前廣場各團體言論自由,惟依憲法第23條規定,有關言論自由若
涉及妨礙他人自由、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亦應受法律保留規範,為必要
合理之限制。郭男涉嫌違反刑法第277條傷害罪,業由本分局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
署偵辦。
對於臺北101大樓前廣場各團體言論自由表達方式,本分局秉持「依法行政、行政中立」
,並依「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之原則執法,確實保障民眾人身、財產安全。
http://tinyurl.com/nyzwfys
備註:
中國黨反串?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3-15 18:16:00
我就說了 這次是愛狗同心會的勝利...
作者: ckk007 (~_~"?)   2015-03-15 18:17:00
柯p請退選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5-03-15 18:17:00
爭取臺灣獨立不好嗎?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5-03-15 18:21:00
很好 這就是通案處理 不管立場
作者: momoisacow (不良牛)   2015-03-15 18:21:00
全都抓 全都丟法院處理 同一標準 尚可接受
作者: waeting (Music Life)   2015-03-15 18:22:00
101前的兩派人馬都很煩
作者: elle ( )   2015-03-15 18:27:00
一碼歸一碼 傷害罪就是犯罪 自由訴求 但不可縱容任何罪犯
作者: RV (不要猜我密碼)   2015-03-15 18:27:00
China 101
作者: kenro   2015-03-15 19:23:00
全清一清,不然永遠沒玩沒了,一些人有樣學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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