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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
2.完整新聞標題:
男大生約少女泡湯失敗 猴急開房摸胸遭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3-15 18:29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新北市呂姓男大生去年10月上網瀏覽臉書,見到剛上高中
的15歲少女小甄(化名)外型出眾,便加好友攀談,還約對方泡溫泉,卻因小甄月事
來潮,遭婉拒。但呂男仍飢渴難耐,把小甄帶到旅館摸胸,事後挨告,士林地檢署認
定,呂男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猥褻,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11月30日,呂男以臉書傳訊息給小甄,邀約泡溫泉,但小甄回覆「想
去啦,但那個來覺得桑(傷)心」呂男仍不死心,改約出遊,卻在中途把人帶到旅館
又親又抱,之後呼呼大睡。
小甄覺得遭非禮,趁著呂男睡著,溜出旅館,並打電話回家求救,小甄的母親認為,
呂男本想霸王硬上弓,試圖強脫褲子,是小甄以月經來為藉口拒絕,才逃過一劫,提
告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
呂男到案則喊冤表示,一開始就知道小甄經痛,且年紀還小,所以「不能亂來」兩人
情投意合才相互愛撫。
檢方認為,兩人進入旅館房間,時間長達 2個小時,如果呂男想發生性行為,怎可能
只有摸胸,且還讓小甄自行離去,絲毫不怕警方拘捕,此外,小甄也坦承是自願和呂
男進入旅館,無證據顯示呂男以脅迫手段做出妨害性自主行為,僅以對14歲以上未滿
16歲之男女猥褻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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