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呂秋遠FB

作者: taipeibus307 (阿 )   2015-03-16 11:07:02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944336615&fref=nf
作律師久了,容易看到一種現象,就是因果關係錯置。感情沒了,我們認為是因為有第三
者,實際上是因為自己的個性太糟糕;工作沒了,我們認為是老闆沒眼珠,實際上是自己
做錯事又不認錯;發生車禍,我們認為是前方開車的人散漫,實際上是因為自己精神不集
中。總之,我們學著不去找出真正的原因,而自以為是的判斷,都是別人的錯,或是講出
自己無關緊要的錯。
搞錯重點或因果關係,最大的後果就是一再犯錯,直到我們看清楚癥結點為止,才會突然
走入夢醒時分,發現原來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要舉例嗎?
復興航空的董事長林明昇,在山區裡飆車後,超越雙黃線,導致對向的摩托車發生事故,
在復興航空公司公關室為他發送的新聞稿裡說,「針對個人於駕車時違規超越雙黃線,以
及機車騎士摔車受傷,表達誠摯的歉意。」
不是吧,問題點不是違規超越雙黃線與機車騎士受傷而已,重點是「肇事逃逸」。肇事逃
逸的刑責,已經提高到一年以上,有可能要入獄服刑的。違規超越雙黃線,就是罰鍰、機
車騎士受傷,是過失傷害,大致也就是罰金。但是,肇事逃逸,幾乎沒有易科罰金的可能
性,最多只能拿緩刑,怎麼沒在他的新聞稿裡,對於「肇事逃逸表達誠摯的歉意」?
肇事逃逸,是公共危險罪,罪責比起酒後駕車要嚴重許多。酒後駕車,不過是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肇事逃逸,卻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位董事長,怎麼會針對這件嚴重
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完全隻字不提?我想了很久,唯一的可能,大概就是他不承認這一
部分,所以不能在新聞稿裡「自白」,免得以後在訴訟上橫生枝節。但是,這樣的新聞稿
,有讓我們更能理解整件事情的嚴重性嗎?
他所觸犯的罪刑,可是肇事逃逸,不是簡單的「超越雙黃線,導致機車騎士受傷」這麼簡
單啊!
這件事情讓我想了很久,最後對於復興航空的管理,我總算懂了些什麼。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3-16 11:09:00
「肇事逃逸」<<<這才是重點~相信為他辯護的不會承認這點
作者: suzer (SUZER)   2015-03-16 11:09:00
跟狗黨發表敗選聲明時一樣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5-03-16 11:11:00
避重就輕 以圖轉移焦點
作者: scott032 (yoyoyo)   2015-03-16 11:14:00
空中摔死人,路上撞爆人,還差海上成就還沒解而已
作者: widec (☑30cm)   2015-03-16 11:15:00
可能以為撞死人了,要趕快去買酒來喝。
作者: vanson37   2015-03-16 11:36:00
個板?
作者: zeyi (澤伊)   2015-03-16 11:39:00
文章第一個字就寫錯 , 此訟師不過爾爾
作者: miniguava (漢堡神偷)   2015-03-16 11:46:00
當你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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