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北市府訂定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草案,提高「窩裡反」檢舉獎金、限期要求業者自主下
架問題產品等。專家學者多表贊同,但也擔心部分內容過於理想化,最終流於形式。
主婦聯盟祕書長賴曉芬說,只有內部生產線上的員工,才清楚詳細製作流程,但必須做好
保護檢舉人的配套措施,否則條款擺在那邊,沒人敢用也是枉然。
賴曉芬認為,過去主管機關強迫業者下架問題產品,是最低標準,自治條例中規定業者必
須在48小時內自主下架,能提升社會企業責任。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則有不同看法。許惠玉說,食品檢驗需要時間,強制48
小時這一點還須斟酌,否則業者如果因為預防性下架商品錯判,損失會很大。
林口長庚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顏宗海則持肯定態度。顏宗海說,現有的食材登錄平台仍屬
業者自主管理模式,真正要抓到黑心食品源頭還是得靠第一線工作人員把關。
不過他也擔心條例訂定太過理想,會難以實行造成機制失靈,顏宗海強調,「再好的規定
若無做好妥善管理,也只是換湯不換藥」,像是200人以上外燴須向衛生局報備查核,但
假日時查核人員可能會忙不過來。
http://udn.com/news/story/7314/767280
新聞眼/「保護檢舉人」 才敢窩裡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