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o14 (科科)
2015-03-16 16:30:07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人若是愛喝 改名也嘸效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員警12日中午在精武路與旱溪西路口巡邏時,發現前方
一部重機車行駛搖搖擺擺,疑似酒駕,立即上前攔查,發現35歲的呂姓男子不但無駕駛執
照,還渾身酒味,經酒測高達 1.96MG/L,遠超過標準,將他帶回分駐所偵辦。
處理的許姓員警偵訊時突然發現呂嫌十分面熟,詢問後才發現原來2年前就曾經手過呂嫌
酒駕肇事件,呂嫌這才表示,那次事情後為了改運而把名字從「嘉浤」改為「偉誠」,本
以為從此可以「一路順風」,不過還是酒駕被抓。
至於這次,呂嫌辯稱酒是前一天晚上喝的,58度高粱酒一杯,大約170CC,晚上10時就上
床睡覺,一早醒來就到台中監獄服酒駕易服的社會勞動,沒想回家途中又被攔下,實在有
夠倒楣,但警方認為酒測值這麼高,不太可能是前一晚喝的,懷疑是脫罪之詞,將他依公
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蔡智銘/台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316/575172/
5.備註:
可以改名"思豪" 「一路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