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奇摩
2.完整新聞標題:
101前獨派鬧事 警方依法究辦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信義分局針對101廣場的抗議強勢執法,日前逮捕愛國同心會成員,獲得市長柯文哲力挺,但後續狀況仍然不斷。先是14日,「台獨革命軍」大旗隊沒顧好旗子,導致被風吹倒壓傷民眾,觸犯傷害罪。15日又有「台灣民族黨」成員,騎三輪車到場繞行,警方依法開罰,要求出示證件,引爆口角。
警察vs.民眾:「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告訴你的權利關係過了,這叫做《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第69條慢車的規定,你違法,聽不懂聽不懂,你違法喔!」
101大樓前又發生警民衝突,「台灣民族黨」成員不服取締,拒絕出示身分證。
警察vs.民眾:「要回去了欸!很無聊欸!證件拿出來啊!請你配合啊!到現在....請問一下,我犯什麼要證件?你證件都不拿。」
15日傍晚5點,他們共15人,各騎1輛三輪車繞行台北101,但按照法令,三輪以上慢車,必須事先申請才能行駛道路,因此開罰300元,現場只有3人配合警方拿證件,其餘12人都進了信義分局。
抗議民眾:「警察違法逮捕人民。」
同伴也來到分局,在門外靜坐,控訴濫權逮捕。
抗議民眾:「當然冤枉啊,我騎自行車在路上,無緣無故攔下我要盤查,我也不是危險人物盤查什麼?這樣就抓來這裡,它的SOP說必須要查證身分,我們今天是中國觀光客嗎?」
信義分局督察組長吳宜蓉:「我們依照行政罰法34條第1項第2款的部分,可以有權力請求他回來查證身分,部分民眾有抗拒,依照法令我們可以強制他帶回來。」
警方強調,即使只是行政罰,仍有權力帶民眾回警局盤查身分。101大樓前風波不斷,14日下午,「台獨革命軍」帶大旗子到場,卻因為跟人吵架,沒注意風大到吹倒旗座,導致1位民眾受傷,被提告傷害罪,警方已受理偵辦。沒想到隔天就出現疑似聲援的三輪車隊,不過當事人否認彼此有任何聯繫,信義分局針對101強勢執法,不管是愛國同心會或台獨團體,太超過,都會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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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身分證都撕掉了要怎麼拿出來 呵呵
台灣國身分證怎麼不敢拿出來了?
很久以前有人跟我戰
拋下一句話
他說"有種叫警察把101前面都清光阿"
我回答"到現在還有人以為101前面都是愛國同心會??? 笑死人 都清光最好 我看了都討厭"
雖然我的職業不是老師
但我還是要引用一段關於老師的名言來敘述這件事的爽感
老師有說你有沒有在聽???
你沒有在聽嘛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