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桃園的路變好了的八卦?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5-03-17 22:07:03
鄭文燦的路平政見
一座城市道路狀況,是政府執政能力的指標。
鄭文燦主張,建立「路平即報即補」制度,機動性填補坑洞,並成立「管線挖掘聯合申請
中心」,半年只能申請挖掘一次,讓道路回覆它應有的平坦。
鄭文燦的路平政見
一、提高地方首長之重視度
將「路面平整」列為市政府重要施政項目,投入人力與預算推行,並提高路平安心召集人
層級至府級高階人員以上,定期召開「路平及管線協調整合專案」會議,以減少道路挖掘
次數。
二、建置路平安心專屬網頁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已建置「桃園縣道路挖掘便民服務查詢系統」,僅係最新道路挖掘案件
之公布系統,與其他縣市建置之路平專屬網頁不同,宜再擴大、強化為路平專屬網頁,介
紹路平計畫內容,並隨時更新公布路平資訊供民眾查詢,包括年度路平安心預定施工路段
、巡查修補及孔蓋減量情形…等。
三、成立「管線挖掘聯合服務中心」及「管線挖掘聯合申請中心」
 由工務局指派簡任級人員一人擔任中心主任,位階屬「路平及管線協調整合專案」會議
之幕僚單位,平時負責一般道路挖掘之管線協調、統一挖補協調、建立管線位置資料庫…
等工作;道路工程驗收,以隨機抽檢採樣,交由專業實驗室檢測,避免人為弊端。
強制管線單位,在6個月內,只能申請挖掘一次。
四、建立完整之道路平整施工機制(SOP)
(一) 先由管線單位分別辦理老舊管線汰換、挖埋。
(二) 進行路基改善(針對軟弱路基)及孔蓋減量(以60%為目標)。
(三) 進行路面全寛刨除封層。
(四) 防災及維生管線提升齊平。
(五) 竣工後將地下管線資料建置於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庫。
五、挖掘整合機制
(一) 管線單位計畫性挖掘於每年11月底前完成整合。
(二) 民生管線於核發建築執照時,加註請起造人,配合「路平安心」期程,提出接水接
電或瓦斯挖掘申請。
(三) 市政建設工程於每年11月底提「路平及管線協調整
合安心」會議整合。
(四) 路平安心完工後,嚴禁挖掘管制3年。
(五) 以現制為基準,延長道路工程保固期6個月。
六、修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規定計畫性挖掘均須於每年11月底前完成整合;道路新建、拓寬或辦理多種管線整合施工
後三年內,禁止再度挖掘,並建立「路不平」廠商黑名單,限制其投標公共工程。
七、招標方式採異質採購最低標或複數決標方式,並進行瀝青廠之驗廠:以保證廠商施工
、材料品質及施作能力。
八、加強工程施工查核頻率:
針對道路平整工程,特別增加工程施工查核頻率,以80%以上之工程數量為目標;道路維
護機動化,建立「坑洞即報即補制度」。
九、重大建設宜推動共同管道:
新社區開發、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地區、捷運系統等工程應優先施作共同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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