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y860224 (kenry)
2015-03-18 01:45:42以下是我學長媽媽的貼文
18歲的兒子於 103年8月28日晚餐後與友人出門騎腳踏車運動,在劃分向限制線之路段,遵守交通規則的騎腳踏車運動,不料遇到
逆向高速飆車的機車,直接正面撞擊,我兒子常場人車倒地,腦部重創. 肝臟撕裂.雙眼失明…。送醫急救,在加護病房的40天僅以呼吸器維生,最後,仍不治死亡。
在民事未和解的情況下,經檢察官.交通警察在車禍現場蒐證均顯示,事故現場並無不能注意的情事,吳肇事者為100%肇事全責,而兒子遵守交通規則,完全沒錯,純屬飛來橫禍,於104年3月9日收到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字號103年度審交易第236號) 吳肇事者因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6月,或可易科罰金18萬。
判決理由如下:
1. 因吳肇事者還年輕,又非故意,而交通風險乃每人可能會遇到的,得以減刑。
2. 吳肇事者因高中.國中小老師評語為正面,得以減刑。
以上的二點,讓我這個當媽的好心痛 ,久久無法平復
試問「肇事者年輕」,給他機會,誰給我的孩子呼吸的機會??
「肇事者非故意」大部份的車禍都是非故意的吧? 但逆向飆車是有意的吧!而且也是可以避免的!!!
關於第二點,老師評語和逆向撞死人有關係嗎? 這…叫人如何心服?
一個18歲的年輕的生命! 卻只因為一個人的飆車行徑而結束! 當兒子在加護病房40天我們期待出現奇蹟,而現在的我們只期待一個公平正義而已,想不到跟盼望奇蹟一樣令人失望.! 決定上訴,但好怕遇到恐龍法官,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還給我們一個公平正義呢?
http://ppt.cc/Vc0X
小弟純好奇 所以法官頭是不是也被撞到
還是有什麼好處?
誰來還我學長公道?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誰來還我學長公道跔H誰來還我學長公道跔H誰來還我學長
作者:
sexbox (低能兒)
2015-03-18 01:46:00我的兒子前途無量 一定是交到壞朋友
作者:
Borismine (Borismine)
2015-03-18 01:47:00鬼島不ey
作者:
eno03 (健康很重要)
2015-03-18 01:49:00年輕人就可以橫衝直撞 如果是老人就說已無法服刑
作者:
idf64 (雷月)
2015-03-18 01:51:00高
幹 六個月 易科罰金 去你媽的爛法官希望你家人都好狗運
作者: KevinLow (廢文漏) 2015-03-18 01:51:00
勿忘督割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3-18 01:53:00
你說的全都是真的? 沒加油添醋?
作者:
fsa86231 (Anderson)
2015-03-18 01:53:00高
法官需要被監督 偏偏這方面的法案 都在程序委員會上..
作者:
ky860224 (kenry)
2015-03-18 01:54:00yonbon 我只是轉達他媽媽的文字 不過我覺得可信度高
作者:
dearevan (有情有義流浪漢)
2015-03-18 01:54:00撞死人才六個月???
作者:
gg30 ( 芿圈ト 栋 )
2015-03-18 01:56:00去辦黨證 不然就加入慈濟 如果兩個都有包贏
作者: Peacesignp (勇之助) 2015-03-18 01:56:00
幹他媽的才6個月 生個小孩懷孕都不止6個月了
作者:
myrzr ( )
2015-03-18 01:56:00過失致死最高就是兩年而已,唉所以砂石車才要把人人壓死
作者:
jesstw (Jesss614)
2015-03-18 01:58:00是學弟...RIP
作者:
peishia (空。)
2015-03-18 01:58:00唉 …
作者:
j900414 (去去武器走)
2015-03-18 01:59:00這應該要上訴看看,雖然應該也是會輕判,近幾年只要被告年紀輕都會判得蠻輕的
作者:
ky860224 (kenry)
2015-03-18 01:59:00法官睡得穩?
作者:
nostar (減肥中)
2015-03-18 02:01:00幹 睡前看到這篇怎麼睡得著 為什麼不是逆向去撞卡車
作者:
bb2hape (愛 愛愛愛)
2015-03-18 02:04:00Rip
作者: icestome (444) 2015-03-18 02:08:00
想不到呂捷老師的玩笑話諷刺的成真了
作者:
IBKELLY (Kzooh)
2015-03-18 02:11:00...
作者:
jenqhau (真好)
2015-03-18 02:12:00真夠誇張了
作者: iamopman 2015-03-18 02:14:00
都逆向飆車了還判什麼過失致死根本蓄意的啊
作者: shwpdbg (安安你好ㄇ) 2015-03-18 02:18:00
這是什麼評論啊幹
作者:
ptttea (瘦瘦)
2015-03-18 02:21:00上訴!!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5-03-18 02:22:00有判決書可以看嗎?
作者:
sgs0120 (sgs0120)
2015-03-18 02:24:00唉 恐龍法官了
就適用條文上過失致死應無疑問 再上訴結果也是一樣能改變的僅有刑度部分
作者:
cellue (啊哩不達)
2015-03-18 02:31:00鬼島啊
作者:
iMANIA (我狂熱)
2015-03-18 02:34:00請好一點的律師呢?
刑度只是對方進去關而已 改變不了甚麼民事判決比較重要
作者:
LEOPARDO (蕃茄是好物)
2015-03-18 02:41:00幹 恐龍法官
作者:
airbear (airbear)
2015-03-18 02:41:00幹你娘機掰 我被未成年飆仔撞到 他沒事我受傷 幹你娘幹你的我縫針沒辦法咬東西 然後他只被罰點小錢 幹你娘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5-03-18 02:52:00
彰化地檢?無意外,看看魏硬衝就知了~
作者:
ai8414 (台中臭屁王)
2015-03-18 02:53:00推 高調
作者: jackwalks 2015-03-18 03:22:00
成績好真的會輕判 自身經歷
作者: eethel (New Start) 2015-03-18 03:46:00
過失致死...在法律上的刑責本身就很輕才是最大的問題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5-03-18 04:02:00幫高調喔!
作者:
kkkk418r (Amber)
2015-03-18 04:28:00死者我朋友 幫高調 內容完全沒有灌水 恐龍法官帶來的二度傷害 再次傷害了這個家庭
作者:
a7818239 (肥宅懲罰者)
2015-03-18 04:48:00撞死人賠18萬就好?
作者:
four26 (426)
2015-03-18 05:06:00想噓 幫推高調好了
作者:
as22133 (hugh)
2015-03-18 06:02:00推,高調無論對錯要把逆向的問題閃到大家知道
作者: wenqi (小雞) 2015-03-18 07:05:00
高調
作者:
a3556959 (appleman)
2015-03-18 07:11:00幹 高調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3-18 07:19:00這年頭犯法只要有黨證,功課好,有錢,偶爾做善事就沒事囉~
作者:
boggae (boggae)
2015-03-18 07:20:00評語正面是三小
作者: w76530 2015-03-18 07:22:00
台灣法官不意外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3-18 07:26:00致死部分在法律上確實是非故意,所以算過失致死但這跟減刑沒關係 只是台灣過失致死罪普遍不重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18 07:28:00
買法官懂不懂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3-18 07:30:00理由1,主要重點是<年輕>吧 法官給他機會雖然我覺得給關1年 難道就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