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
男子有服兵役的義務
這樣挺好的
因為有強大的國防
才有強大的國家
以前女人不用上戰場
因為女人本身身體活動力比較弱
上戰場也只是等著被抓來強姦
所以女人不用服兵役上戰場
是理所當然的
但現在的軍事型態
後防後勤也很重要
而且當過兵的都知道
軍中有很多文書業務,或是聯勤,情報單位
這些單位都不用操體能
大多數都是坐辦公室key資料的業務
感覺這種工作給男人做
簡直就是浪費男人天生的優勢
而且男人都粗心大意,key資料常常錯誤百出
讓女人來做感覺就還蠻適合的
畢竟現在男女平等的社會
女人又比男人聰明,靈巧,細心,耐操,努力,美麗,堅強,勇敢
積極,負責,認真,勇猛,嚴肅,剛直,忠誠,服從
抗壓,溫柔,大方,體貼,耿直,善良,關懷,體諒
那這樣看來
現在的國防結構
好像女人應該也能勝任
讓女人能有為國家進一份心力的機會
有沒有女人到底該不該服兵役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