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finger (厭倦)》之銘言:
: ※ 引述《KobeEatShit (劉德鴻)》之銘言:
: : 我不贊成同性戀伴侶領養小孩 但我贊成同性戀合法化
: 還合法化勒
: 後面說那麼多
: 第一句就傳達出自己骨子裡的歧視
: 要不是現行法律剝奪許多同性戀者的權利
: 你以為他們想跳出來入法??
: : 理由是大家忽略了人性
: : 人類這種物種天生就是好鬥且慣於競爭以搶奪為數不多的資源
: : 這是上帝把他的CODE寫在我們的基因裡 這無法避免 就如同先天疾病一樣
: : (那關於同性戀基因論我就不談了)
: : 在PTT和在這個社會上大家幾乎都是成年人也都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 : 而且重點是人類經過社會化後 我們會用我們所制定的遊戲規則(法律、民俗)去
: : 箝制和預防我們所認為的不道德行為(打人、殺人、強姦、放火等)
: 你把打人 殺人 強姦 放火當成只是不道德行為???
: 這些都已經妨礙他人生存權 你卻說成是道德問題
: : 但是我們要對這樣的規則有所熟悉並且融入這個社會是需要一定的過程的
: : 所以許多國家法律才規定18歲才是所謂成年人 也就是對自己行為負完全責任
: : 但是對於小孩而言 我們是無法控制的
: : 孩童之間(包括國中屁孩)的霸凌 這是人類最渾然天成的表現
: 胡說八道 霸凌在文獻中
: 大多是來自社會強化的結果
: 渾然天成
: 那幼稚園老早打成一片了
: 但你會發現 幼稚園小孩不管種族 家庭 性別都玩在一起
: 少數比較機掰.拿翹的都是家庭"養"出來的
: 隨著年齡增長 這樣的傾向才越來越嚴重
: 到了國高中達到最嚴重
: 因為一來還沒成年 不受刑法完全約束
: 二來長期生活環境的影響所造成
: : 也就是開頭我所謂的上帝CODE驅使著人類互相競爭
: : 更何況這個社會的氛圍對同性戀的確相當不友善
: : 所以對於一個同性戀所領養的孩童而言 他在成長的過程中相當辛苦是可以預見的
: 先知~是你??
: : 但是我贊同同性戀和法化 原因也很簡單
: : 因為你身為一個人類在這個我們所構築的世界
: : 你有權力去選擇你所想要的東西(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
: : 但是我認為有這樣的選擇權至少要在這個人成年的狀態下
: : 這也就是我不贊同領養的主要原因之一 >>>>>> 你無法得知小孩他所選擇的道路
: 這句話根本自打臉
: 你說得很好聽 什麼不影響他人前提
: 但前面把那些殺人.打人.強姦說成不道德行為
: 後面又說無法得知小孩所選擇的道路
: 那請問 如果小孩是同性戀傾向呢?
: 照你說法是否也不該開放認養?
: 說穿了 現在全部的同性戀者 都有著異性戀的父母
: 他們的成長過程就不辛苦???
: 你如果要把無法得知小孩所選的道路 無限上綱
: 那凡是跟小孩意見不合的父母都該剝奪養育權了吧
: 說什麼同意同性戀合法化
: 拜託
: 他們的性傾向和戀愛對象 根本不需要你來同意 你又是哪位
: 你和我都是現階段剝奪他們生存權的人
: 他們的立法只是把原來就該有的還給他們
: 有什麼好同不同意的 自以為
: 我今天把你房子搶走
: 然後再跟你說
: 我"同意"你可以來住你的房子
: 不覺得荒謬???
: 你要說繁衍是先天基因
: 所以不得認養
: 那請問你跟女友(或男友)做愛避不避孕?
: 是不是也要立個法
: 說先天基因要我們繁衍後代
: 所以凡是做愛避孕者
: 因違反人類天生基因
: 抓去關
: 更弔詭的是
: 如果你用以解釋異性戀 因為有繁衍能力 所以開放認養
: 那你知道會認養小孩的伴侶
: 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先天基因上不孕所以認養的嗎
: 照你說法 這樣也不該開放認養了不是??
: 冠冕堂皇的話說一堆
: 說到底
: 你不就是歧視嗎
: 人類最大的問題就是偽善
: 明明不喜歡 卻要裝大方
: 明明就不接受 卻裝開明
: 明明就歧視 卻說是先天
: 何必那麼辛苦???
1.我所謂孩童間的霸凌現象我想表達的是天生+上社會化的結果
2.人類立法的準則就是以道德為基準,我們覺得打人、殺人等行為不道德
所以我們會立法規範這類的不道德行為、才會有所謂不合法。
3.請了解歧視與認知差異之間的區別
帶不帶套那是伴侶間彼此的選擇,生不生小孩也是他們的選擇
同性戀依照目前人類的科技來看,是無法照人類自然的方式繁衍後代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同性戀伴侶因為自身無法繁衍後代,所以自然得藉由人工方式獲得後代
所以才會有所謂代理孕母跟這次的主題"領養"的問題存在
就好像有男廁女廁,男女之間有差異所以分開兩間上
但是如果你硬要說 因為男人歧視女性所以把女性獨立隔間起來來隔離他們
這樣好像說的通 但其實這才是詭辯
抱歉扯遠了,而牽扯到代理孕母及領養這方面就需要許多相關的法條來做規範及保障
所以我才會說我贊同同性戀合法化,因為目前台灣法律同性戀是沒有法律所保障的
並不代表現在同性戀是非法,被警察杯杯發現就會被抓。
而你說單親、新移民等同樣會被歧視及霸凌,那是他們的選擇
這些人選擇離婚、選擇和新移民結婚生子自然就得適應這個病態的社會
因為他們生小孩是有能力且法律合法保障的
但如同我前面所講,同性戀伴侶在這方面沒能力且法條並不健全,所以無法保障他們
的權益。所以我才說所謂"同性戀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