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家專訪戴崇慶 白冰冰300萬買兇失敗付一

作者: Larsonee (Larson)   2015-03-18 11:20:3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專訪戴崇慶 白冰冰300萬買兇失敗付一半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邵浩瑋/整理報導〕民國73年一場高雄西餐廳老闆槍案,資深藝人白冰冰被控32年
前買通殺手暗殺西餐廳老闆,槍殺事件當事人戴崇慶接受自由時報獨家專訪公布真相。
記者問(以下簡稱Q):請問你是怎樣得知是白冰冰買兇殺你的訊息?
戴崇慶答(以下簡稱A):今年過年前我接到2通未顯示來電號碼的電話,對方表明身分自
己為當年槍殺案對他開槍的槍手。
他說:『當初拿人錢財,與人辦事。當初白冰冰透過我老大,拿了300萬,一定要讓你死
得很難看。』經2通電話洽談我才恍然大悟;30幾年前,到底誰跟我仇恨這麼深?要致我
於死?我怎麼想都不會想到白冰冰,經他這麼一講,我內心裡面真的非常激盪,怨恨難平
。槍殺事件的真相對我來講,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事情。
Q︰為何認定白冰冰就是當初買通槍手的幕後主使者?
A:當然是因殺手的電話。一開始我半信半疑,但經我一項一項查證,確定來電者身分確
實是當初的殺手。我現在非常合理懷疑並確定是白冰冰。殺手事隔這麼久來電,我我相信
他,但我沒證據,就算有,也如槍手所說,早已過了法律追訴期,我也沒辦法。但我解開
了幾十年來的疑問,我真心奉勸妳白冰冰回頭是岸。
Q:你可以描述當年事件發生的情況嗎?
A:73年我受到槍擊時,就是住在澄清湖旁的別墅,當晚12點多回家把車子停進停車場,
一開車門要下車,後面走來一人,當時我發現他蒙面、身高大約180公分,穿一件類似綠色的夾克跟籃球鞋
,他不發一語,把伸手進右邊口袋拿出槍。動作非常快的往我頭部連開5槍,第1槍從我左
邊(戴手指著太陽穴)打進來,我也不知子彈在哪,滿臉是血。
第2槍我自然反應抱頭蹲下,第2槍打斷了我的中指。
Q︰你如何從電話中確定,他是否就是當晚的殺手?
A:我在電話問兇手,你怎麼能讓我相信你就是當年槍殺我的那個人?
我問了他好幾個問題,例如,當時的時間是幾點?你穿什麼衣服?你拿什麼槍射殺我,一
共開了幾發?(銀色白朗寧手槍,五發子彈)射殺我站的位子在哪裡?(我就在你車的後
車廂的位子,你退到車的前面靠著牆壁),過了30幾年,他能清楚答對所有的問題,那我
就能真的相信就是這個人「殺手」了。
Q:殺手有沒有告訴你,為何現在才打這通電話給你?
A:他說現在都已經過了追訴期了,所以講了也不擔心,問他為何要打電話給我?他說白
冰冰太不夠意思了,本來答應給300萬,卻因為沒有把我打死,
後來才給他一半而已,如果要拿到300萬得繼續把我打到死為止,他是看在他老大的面子
上,和看不慣白冰冰這麼多年來人紅了發大財,那麼囂張跋扈,才會跟我講那麼多。
Q︰現在爆料不怕引其他麻煩嗎?
A:我今天爆料,當然心裡早有準備。第一,白冰冰如今有財有勢,仗著馬英九對她特別
關愛,現在不要說300萬,3000萬她都花得起!我就是在等她,她有種再花錢、再買殺手
再來打死我一遍。這次再開槍,我不會跑到醫院,就賠上了讓自己死了。
Q︰你認為白冰冰會這樣對你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A:當年她的經紀人是康凱,康凱很緊張的對我說:『戴董,白冰冰說她下一檔不能到你
那邊唱(編按:戴崇慶擁有的銀河西餐廳,當時白和戴簽的價碼是一天5千元 ),她已經
答應別家了。』我把康凱罵了一頓,康凱表示是白冰冰自己去接的,他這經紀人也拿她沒
辦法。
原來白冰冰在高雄答應了國王和金塔二家西餐廳,並開價一萬塊錢還跑場,當我對這兩家
興師問罪時,他們回說:『她是你女朋友啊!』讓我們三家幾乎亂成一團,假如說要火拼
也不過分啦!
然後高雄的西餐廳有個共識,就是絕不讓白冰冰進入高雄駐唱,結果她也把這個算到我頭
上,說我封殺她,斷她的生路。
後來白冰冰在台中屁股被人家捅了,她一口就咬定是我教唆的,後來查到這三家西餐廳下
面的人看不慣白冰冰的作風,主動去教訓她,但白冰冰沒證據也不查清楚,還跑回到高雄
刑警大隊說說要告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259039
5.備註:
證據?
作者: DoggieBaby (老漢推車)   2015-03-18 11:22:00
一嗯喜呵郎 馬嗯喜拍狼 依_______
作者: fastmonster (長髮)   2015-03-18 11:23:00
嗯洗郎
作者: KanoLoa (卡)   2015-03-18 11:23:00
黑道相殘
作者: rayba (rayba)   2015-03-18 11:24:00
它怎知道白冰冰在台中被人捅屁股 ? 洋腸小莖嗎 ?
作者: protect6090 (山茶花)   2015-03-18 11:25:00
屁股被人家桶惹
作者: eflove43 (11月的周董)   2015-03-18 11:25:00
只能說無風不起浪
作者: sxing6326 (話題終結者)   2015-03-18 11:27:00
老破麻 真狠
作者: carden31 (飛阿)   2015-03-18 11:28:00
沒殺死只付訂金很正常啊,給五成算多了吧
作者: unter (howard)   2015-03-18 11:30:00
沒證據一通電話就說別人叫說殺人,鬼島不意外
作者: miisoo4u (鬼島津⊕)   2015-03-18 11:30:00
這事有什麼證據? 就一通沒顯示來電號碼的電話 就靠人???就告人
作者: edwdada (Ravior)   2015-03-18 11:36:00
呵呵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3-18 11:42:00
沒打死給ㄧ半錢不夠意思?慣殺手
作者: jkiop79315 (路邊的死人)   2015-03-18 11:44:00
討厭白 但真的證據薄弱阿
作者: nootep   2015-03-18 11:45:00
南部 講義氣
作者: Alice27 (魂之燒仙草)   2015-03-18 11:57:00
多討厭人 也要講證據 不是無地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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