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週休二日換來加班? 學者憂:工時不減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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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草 – 2015年3月18日 下午6:05
勞動部推行全面週休二日,擬將《勞基法》工時規範由雙週84小時調整為每週40小時,獲
朝野立委支持。勞動部長陳雄文今(18)日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勞工每年工時可減少48
小時,但臺大健康政策管理所教授鄭雅文表示,勞動部降低工時上限,卻擬將加班時數從
每月46小時調高為60小時,勞工工時反而更長。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18)日邀請勞動部長陳雄文針對「改善勞工過勞」
口頭報告,並討論《勞基法》修正案,陳雄文表示,勞動部修法方向為將工時由雙週84小
時調整為一週40小時。但因工商業希望調整為雙週80小時,增加人力彈性,勞動部正持續
溝通。陳雄文表示,以每週減少2小時計算,每年總工時可減少48小時。
國民黨籍立委江惠貞表示,台灣勞工拚命加班,40歲前將勞工壓榨完,反而造成台灣長期
照顧負擔。「沒有任何行業不能週休二日」,她舉例,日本晚上六點後,服務業多不營業
。應該徹底落實40小時,而非彈性雙週休假。
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表示,目前朝野委員有修法共識,勞動部報告也支持,只有經濟部看
法不同,週休二日是總統馬英九2008年的政見,「溝通要快,不要輸立法院的進度,不然
我們不等行政院修法版本進來,就會開始審查」。
學者:提高加班時數 工時不減反增
此外,陳雄文表示,因週休二日會影響三班制企業的人力調度,「有些勞工想上班,卻不
能加班。」因此擬斟酌放寬「加班」時數上限,由每月46小時調整為60小時,「是幫勞工
變相加薪」。
臺大健康政策管理所教授鄭雅文表示,依現行《勞基法》計算,每個月168小時加上加班
46小時,勞工每月最高工時為214小時;若將每週工時調降至40小時,總工時的確會如勞
動部所言下樣。但勞動部擬將加班時數上限增加14小時,勞工每月工時上限實際上為220
小時,總工時反而上升,「更何況很多企業根本沒算加班費」。
「勞工為什麼要加班?是因為薪水不夠!」鄭雅文表示,台灣不應鼓勵加班文化,這樣「
過勞之島」的惡名是無法排除的。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窮理則表示,台灣許多中小企業
採低底薪,只能用加班換取合理工資,應就每年總工時做合理管控。
每月工時上限解讀比較
勞動部
→較修法前下降
修法前:42(每週工時上限)x4(週)=168(小時)
預計修法內容:40(每週工時上限)x4(週)=160(小時)
學者
→較修法前增加
修法前:40(每週工時上限)x4(週)+46(加班時數)=214(小時)
預計修法內容:42(每週工時上限)x4(週)+60(加班時數)=22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