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人問說為啥不拿租約出來跟她對質?
我記得前幾天看節目時有講到這一點
有房客說,當初簽約時合約書只有一些基本規定
簽完約,房東卻自己在上頭補上一堆附加規定
新聞: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09/475663.htm
有圖,附加規定都是手寫的
補入要加收押金:鑰匙300元、瓦斯2000元、沙發套1400元、電視3000元
幫別人開門還要罰10萬元
或是,有的人簽約時合約書只有2頁,可是房東卻私自補入第3頁
不接房東電話要扣2個月的押金及租金
如果不付,房東可以向房客的保證人求償
若叫房東裝設相關設備卻無故退租,除要賠償相關設備外,還要罰10萬元
新聞: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18/480467.htm
然後當初簽的那份合約書,有些房客只拿到影本
如果不跟房東硬要正本就沒給
房東甚至會要求拿走房客的正本合約,說要給股東看
房客小蝶:「只有一個房客有拿到合約,而且那個房客拿到合約,還是她
追著房東要,房東才肯給。」
等到房客觸犯到那堆附加條款,要被扣押金、罰房租、罰10萬時
房客拿著合約書影本找房東理論
房東就可以嗆聲說:
合約要是正本的版本,而不是影印版本
如果她可以拿出正本我簽的,我就可以解釋
(言下之意就是:我給的合約書都是正本,你有正本再來跟我談)
你的影本合約只有2頁,我正本的有3頁
你一定是偽造文書....不賠錢我就要告你
如果房客死不賠,就告上法院
然後辯稱房客的影本合約是假的
新聞: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26214586
台灣人一聽到說要上法院,很多就想息事寧人,賠錢了事
以上純粹整理新聞,不要告我
※ 引述《chengcti (卡馬請出來面對!!)》之銘言:
: ※ 引述《boydogboy (男孩狗男孩)》之銘言:
: : 今天白天被警察拘提後
: : 晚上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訊
: : 剛剛最新消息
: : 被以組織犯罪提報治平對象欸
: : http://i.imgur.com/weheKXl.jpg
: : 有曾經受害過的
: : 記得聯絡檢方配合調查唷~
: 為什麼會以組織犯罪?
: 這是因為他之前就搞過一次被抓
: 也是一個組織
: 現在出來又一次
: 才會這麼大
: 累犯
: 話說回來一堆人還是盲蟲啊
: 不敢對抗不公不義
: 碰到都吞下去
: 才會這麼多被騙
: 這種不就是板上訟棍真實版
: 這是人家玩的比較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