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資買房 同社區以總戶數10%為上限

作者: tedpc (cpdet)   2015-03-20 03:07:56
結果買了房進駐了社區後
1.不定期在公共區域便溺
2.呼朋引伴至社區一起便溺
3.社區附近量販店藥局都買不到奶粉
4.倒垃圾多麻煩直接往中庭丟
5.偷幹公共設施小至燈管燈泡大致健身器材
※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陸資買房 同社區以總戶數10%為上限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5年03月19日11:16
: 為避免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取得不動產集中於特定地區,可能造成陸資炒作房地產市場疑慮
: ,內政部上午表示,將限制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取得不動產的集中度,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
: 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
: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自2002年開放陸資來台購置不動產至去年底止,陸資經內政部許
: 可取得不動產共181件,其中自然人取得者169件,陸資公司、團體因業務需用取得者12件
: 。為避免陸資來臺投機炒作不動產,自去年元旦起實施「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地區不動
: 產採行總量管制的數額及執行方式」,限制每年大陸地區自然人取得土地上限為13公頃、
: 建物400戶,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再留用。
: 考量兩岸關係較為特殊,為避免申請案過度集中,造成社會疑慮,內政部參考新加坡組屋
: 出租給外國人比例上限,每個鄰里整套組屋出租給外國人的單位,比例不能超過8%,而每
: 一棟組屋的比例不能超過11%的規定,取其中間值,增訂大陸地區人民取得我國住宅集中
: 度以總戶數10%為上限,若總戶數未達10戶,則可取得1戶。
: 另外,考量大陸地區人民提出申請取得不動產前,需先辦理身分驗證程序,及來台尋覓適
: 合供自住用不動產,已投入相當時間、金錢成本,宜給予適當先期作業時間,作為新訂法
: 令實施前的過渡時期,故這次新增集中度以總戶數10%的上限規定,將自年7月1日起實施
: ,以維護其權益。(王家俊/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19/577069/
: 5.備註:
: 投資客:好緊好緊,終於要緊噴了嗎?
: 陸客:呼,終於可以買下台灣了,我還以為台灣要獨立了呢。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5-03-20 03:10:00
什麼時後陸資可以光明正大的置產了?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3-20 03:10:00
ヽ( ・∀・)ノ這口氣怎麼跟美河市居民有點相似?
作者: IEhacker (《ID暱稱》)   2015-03-20 03:15:00
原文不就寫了 2002年開始總量管制開放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3-20 03:36:00
台灣的房市泡沫不可能破 因為一堆人等著賣給對岸啊幹!!!!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5-03-20 05:32:00
聯開住戶應該不會反對中國人住你們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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