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解釋令根本太白痴了,完全看不出有任何鼓勵企業加薪的誘因在
原法令,伙食費可以簡單視為
甲方 付給 乙方薪水時。其中1800元視為伙食政府不抽稅
現在政府希望企業
再加薪600,視為伙食費,但是我們政府寬大為懷可以不跟甲乙兩方抽稅
鄉親啊,如果你是老闆,你覺得鼓勵在哪
人事成本每人多支出600耶,鼓勵個屁
於是貼心的企業領導人就開始找政府"鼓勵"的點在哪?
當然就是總薪水不變再扣掉600可以不繳稅啊。
原本用意,政府稅收短少,企業要加薪但免稅,員工加薪又免稅好棒棒
現在變成,政府稅收短少,企業不加薪還減稅,員工沒加薪但是少算一點點稅
所以你說這政策到底用意在哪,給上頭當政績但政府稅收減少,企業偷偷減稅,勞健保提撥順便省掉
老百姓表面上減了稅得益卻因為是以政府虧損換來的。
事實上各位大老闆還真他媽這麼幹了(前幾天公司發了公告)
於是在諸多靠背之下今天財政部發了新聞稿歡迎民眾檢舉,法令漏洞竟然要靠民眾檢舉來補…真是夠了
檢舉就有用嗎…事實上沒用的,就算今天避開了企業以減本薪方式應對,但之後
新鮮人起薪永遠還是那個價,只是伙食費帳面上變好看
對原本在職員工來說,本來有的調薪(假如有的話),現在全部變成伙食費
就算不調薪也不要緊,因為伙食費2400是上限而非強迫調整
仔細想想,這跟當初22k政策有啥兩樣,表面釋出善意,政策故意留後門給人鑽
到底想討好誰應該很清楚了
話又說回來,看新聞,財政部長說是應工商企業界呼籲才調整的,這樣好像也不意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