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verne1 (laverne)》之銘言:
: 其實山老鼠問題可以討論很久都討論不完 也算是歷史共業
: 板眾也講不出什麼八卦
: 山上的資源超乎你想像的多.
: 很多1-2根的價錢 就是信義區豪宅價
: 某大企業家兄弟葬禮 都是整路買通原住民然後把樹幹從中間鋸掉上面留著
: 很貴的都有空拍監視 但是這樣空照圖也照不出來
: 本魯2線以上的朋友 山老鼠一來就一大疊50萬塞你口袋
: 抓他還是不抓他 都要看警員良心
: 就算抓到了上繳給林務局 上繳的有的也會被大根換小根
: 至於大根的流去那了
: 當然是可以買的起它們的人家家裡噜 ^_^
其實看到「警員良心」這塊還蠻奇怪的
網路現在也瘋傳著北市警給柯P的建言
內容是「如何讓警察回歸本業」 只做治安和交通
因為警察查一堆的案
有很多的主管機關根本就不是警政署
可是有很多政治人物覺得警察就是帶槍啊 就是人多啊 就是講了案件都生的出來啊
結果真正的主管機關不查
不然就是查的時候一定要找警察當保全 結果警察穿制服 其他單位的人穿便服
搞得新聞一直也一直報「警方查獲……」、「警方查獲……」
讓不明究理的人長期下來還真以為這是警察在管的
盜砍樹林的中央主管機關是「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
地方主管機關是縣市農業局(但北市沒有農業局 是工務局管)
漂流木的的認定及管理也是「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 地方主管機關同上
也就是查不查盜伐林木
不是有個「盜」字 就是竊盜 就是警察負責的
另外就像查私劣菸酒 中央主管機關是財政部 地方主管機關是財政局
你看哪個縣市的財政局還不都推給警察去查
這件事在我看來
就是又一件不是警察主管的事 長期下來真認為是警察該負責查緝的
山老鼠盜砍樹是民眾的治安嗎?
木頭漂不漂流是民眾的交通嗎?
如果都不是 那它就不應該是警察的事 自有該負責的單位
而這也讓人看到所謂北市正在推行的警察回歸本業
不少人只是支持爽的
查木頭?問警察啊 查私酒?問警察啊 管遊民?問警察啊
還不是都找警察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