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主人現身!宮廟主委拿「公文」打臉柯P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5-03-20 20:41:18
從新聞與這個法條來看, 有幾種可能
1. 台東林務局公文准許蘇姓民眾揀那些沒價值的, 蘇姓民眾卻揀了個大枝的
=> 蘇姓民眾要gg了 (竊佔國有物)
2. 台東林務局發瘋了, 准許蘇姓民眾撿很大撿不用錢
=> 台東林務局要gg了 (圖利、甚至是收賄)
3. 一切都是幻覺, 嚇不倒我的, 那是假公文
=> 誰拿公文的要gg了 (偽造公文書)
這樣看來, 內湖分局長被拔是嚴了點, 但倒也不冤枉啊。
這種東西能稱為 "撿來的漂流木" , 當下就可以逮捕了....
※ 引述《KKB (制約與誓言)》之銘言:
: 依據森林法第15條第5項:「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
: 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
: 理。」依森林法規定,須待當地政府清理註記完畢後,居民才能自由撿拾漂流木,而所謂「
: 自由撿拾」又以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之木材為原則。林管處強調,民眾如發現漂流
: 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者,或屬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珍貴大徑木
: ,仍不得撿拾,以免觸法。
作者: usebbs (ptt)   2015-03-20 20:42:00
台東林務局不是證實公文是真的?
作者: erik777 (水樹奈奈紅白登場!!!)   2015-03-20 20:42:00
有價木林務局不是會賣嗎? 會不會是他買的?
作者: xzcb2008 (非常森77牛)   2015-03-20 20:42:00
掰掰關到死
作者: CityDawn (CD)   2015-03-20 20:43:00
台東林務局? 林務局不是中央單位嗎....
作者: taimu (?)   2015-03-20 20:43:00
這案外案 就是為何要開這條路
作者: CRAZYAWIND (我也討厭這樣的自己)   2015-03-20 20:43:00
林務局會標售 要看文件的內容 才能知道是不是合法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03-20 20:43:00
拔分局長還要再查證 說不定他只是公文辦事
作者: Aggro (阿果)   2015-03-20 20:43:00
重點是文件拿出來就沒事 不過我看八成....
作者: Zsanou   2015-03-20 20:43:00
101年的公文是真的,但那木頭說是103年撿的...?
作者: ericinttu   2015-03-20 20:43:00
林務局會說: 我又沒准它撿大支的 不關我的事
作者: meto (meto)   2015-03-20 20:43:00
宮廟根本是豬隊友,一堆瞎詞漏洞 拖更多下水XD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5-03-20 20:44:00
我開始擔心 +<>< 的人身安危了... +<><妹妹你要保重啊
作者: rockchangnew (rock)   2015-03-20 20:44:00
照您的理論,台灣真出了個柯秦二世,哈哈哈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03-20 20:44:00
至於誰開路的 這才是大問題
作者: qwesd611 (傻哩傻哩)   2015-03-20 20:44:00
貪污治罪條例不知成不成 至少七年以上...
作者: erik777 (水樹奈奈紅白登場!!!)   2015-03-20 20:44:00
如果真有公文 那警察就沒錯了吧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03-20 20:45:00
簡單說就是 是否漂流木 就算是 漂流木不可撿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5-03-20 20:45:00
難怪宋朝法律可以決定馬英九無罪
作者: KudanAkito (司令官 私がいるじゃない)   2015-03-20 20:45:00
4.政府認證,雖找不到捐木民眾但廟宇收受仍屬合法。
作者: grandwar   2015-03-20 20:45:00
文件也要對得上才能說沒事 不然我影印一張拿來講也可以
作者: erik777 (水樹奈奈紅白登場!!!)   2015-03-20 20:45:00
撿漂流木也可能是口誤 因為公廟主委可能不是當事人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5-03-20 20:45:00
+<>< +oil
作者: CRAZYAWIND (我也討厭這樣的自己)   2015-03-20 20:45:00
文件上一定會有 該木材的編號 長度 還要跟林管處的對
作者: usebbs (ptt)   2015-03-20 20:45:00
有公文也未必沒事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15-03-20 20:45:00
問題在於 有人說人家是"撿"來捐的XDDDDD
作者: chenyeart (阿泰)   2015-03-20 20:46:00
糟糕,拔起來真的是一大串
作者: geniuscheung ("萌"是一種原罪)   2015-03-20 20:46:00
至於條紋平整 大概就是把漂流木切來運才好搬
作者: Zsanou   2015-03-20 20:46:00
說是103年撿到送到山上,但是路是之後才開的....
作者: grandwar   2015-03-20 20:46:00
高嘉瑜講得沒錯的話 當天他們是沒拿出文件證明的
作者: rockchangnew (rock)   2015-03-20 20:47:00
古有指鹿為馬,今有趙高+<><指漂流木為盜伐木
作者: sca133   2015-03-20 20:47:00
9.2:上游切木下游撿 查無不法 只是不小心砍到木頭又掉到水
作者: ifkbears (喜o熊)   2015-03-20 20:49:00
外溢效應遍全台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5-03-20 20:49:00
你們自己先喬好誰要GG
作者: bhujmn2007 (小楓)   2015-03-20 20:57:00
前幾天汪潔民說漂流木的外皮會在滾動的過程中磨掉。
作者: LordSo (Yesterday)   2015-03-20 21:00:00
其實不管是不是漂流木 局長被拔起因是因為他先放人才詢問如果內容不被人質疑大概是小事情 可是偏偏問題大條他只好未放人的行為的解釋 立論根據就是"那些是漂流木"
作者: ines1969 (ines)   2015-03-20 21:15:00
可是你的1、2、3點都和分局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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