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這張公務電話文書 (轉自高議員FB)
http://ppt.cc/x894
(前略) 本分局經通知市政府大地工程處(賴OO)及林務局(翁OO)到場協助處理,
均稱該批樹木是漂流木無誤。
也就是說,現場處理時除了警察外
還有市政府大地工程處跟林務局判斷??
再討論漂流木合不合法?
這業務管理單位到底算誰的?
感覺舉例像是
受傷了覺得傷到骨頭,找24H的急診醫生看
急診醫生無法判定,找來骨科、神經外科醫生
骨科、神經外科醫生判斷不用開刀
急診醫生跟著配合沒開刀
結果其他人都認為,這傷為什麼不開。急診醫生失職
董事長來了,看了也覺得為什麼不開?
認為急診室主任失職,要換掉主任!!
到底??
大概真的只能等潮水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