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capo (Dacapo)
2015-03-21 03:13:42漢摩拉比法典最著名的就是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也就是殺人償命
但漸漸的,人們開始比較寬容
某些義憤殺人法官都傾向於給予機會
甚至連騙財騙色再殺掉,也不是什麼兇惡的行為了
有沒有司法把制裁罪惡交還給上天的八卦?
作者:
jpadesky (何も知らない老人(′・ω・‵)
2014-03-21 03:13:00有財團之後XD
作者: SSbb5566 (狗貓貓) 2015-03-21 03:14:00
之前是過高屏溪開始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5-03-21 03:16:00弱者制定律法之後
作者:
ykesha (所有的最好都從最壞開始)
2015-03-21 03:19:00忘了私刑這種東西嗎...人類沒想像中那麼沒彈性
作者: gogoSammy (俠客) 2015-03-21 03:31:00
$$$$
作者: xex999 2015-03-21 03:31:00
從人類定居在高屏溪以南開始
作者: samule (讀老子的心得--深入淺出) 2015-03-21 03:37:00
就從有蘇錄軍開始~
作者:
rmpcj86 (人在江湖)
2015-03-21 03:42:00從臺灣鬼島開始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5-03-21 03:45:00說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的天兵開始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5-03-21 03:47:00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的制定是為了:節省時間的折衷方法
作者:
GSHARP (Mr.Q)
2015-03-21 04:17:00漢摩拉比法典也是要看身分地位的
作者:
bl0418 (夜貓型態)
2015-03-21 04:32:00這種東西就該由法官專業鑑定,法官應該由犯案過程與審案判斷犯人是否真有教化可能,而不是以任何都該有教化可能來當最後依據,這就是法官需要被教育的地方~~
作者:
maplefff (maplefff)
2015-03-21 06:53:00漢摩拉比還說權貴沙魯蛇只要賠錢就好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