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動新聞】殺女大生判免死 法官:不算嚴

作者: mike78412 (巨根費里曼)   2015-03-21 09:47:42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 引述《iloveblue (藍藍)》之銘言:
: : apple
: : 【動新聞】殺女大生判免死 法官:不算嚴重
: : 殺了人還不算嚴重?
: : 今日出刊的《蘋果》報導,台中徵信社老闆黃文進,誘騙輔仁大學陳姓女學生和他交往,
: : 卻對陳女迷姦拍裸照,騙走陳女331萬元後想分手不成,竟用瓦斯噴進陳女口鼻致死。台
: : 中高分院昨認為黃的犯行和菲律賓武裝部隊「蘇祿軍」殺人時會挖眼剖肚相比,「不是最
: : 嚴重」的,僅依殺人等罪判他無期徒刑。(胡治言/綜合報導)
: : http://ppt.cc/BgOQ
: : 影片:http://ppt.cc/zbws
: 中華民國刑法
: 第271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一堆人說恐龍法官......
: 明明就合法判決
: 理盲社會........
: 覺得這條太輕 是不會要求修法嗎?
大概分析一下法官為何有此說詞
我想,法官的原意應該是源自於<<兩公約>>裡的 "非最嚴重之犯罪,不處以最重之刑罰"
法官意思是說黃文進是在被害人下藥熟睡時以瓦斯灌噴窒息而死,是為輕手法
跟蘇祿軍的殘忍虐殺不同,不是兩公約所謂的"最嚴重之犯罪",故改判無期
法官大人,我相信法律是很講程序與定義的,
如果要用國際公約來護航沒關係
先請問一下今天他媽的聯合國承認台灣是個國家了嗎?
再請問一下今天他媽的聯合國承認你台灣簽署兩公約了嗎?
回答我啊?
有沒有?
沒有嘛!!!!
幹你媽的
從頭到尾還不是馬娘在那邊屁顛屁巔的自己送公約批准書去 最後還被打回票來
"對不起我們只承認中共喔"
然後自己下不了台在那邊硬要說我們也有簽署兩公約 我們很講人權
幹你他媽水母腦 單方面被打槍也叫有簽喔
那我單方面向郭雪芙告白被打槍 我不就可以跟大家說他是我老婆了?
今天一個年紀輕輕台灣女孩就這樣香消玉殞
你還在那邊扯三小兩公約 扯三小蘇祿軍啦 蘇祿軍是干台灣屁事?
甚麼叫最嚴重的犯罪??你要怎麼去定義?
因為殺五個人比殺三個嚴重 以後殺三個人以下的都無期?
甚麼叫輕手法 他媽你殺人還有分輕重的啊 兇手隨便講講你就信啊
他媽的白癡法官 白癡總統
我幹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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