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最喜歡提的冤獄是另外一個方向的議題,在此跳過不論。
在台灣其實已經有好幾次泯滅良知的殺人罪犯或重刑犯,
因為法官輕判的原因逃過一死及終生監禁,
但這些人卻無法在坐監的時光中深切反省悔過,
出獄後不但無法融入社會,
反而再次肆意破壞良善風俗,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就屬葉姓國中女生遭林國政性侵殺害。
不管是否有足夠多的判例來反映這種情況,
但在常見的影劇角度中,
有一種很普遍的情節就是追捕疑犯的警察,
對某個案子的犯人耿耿於懷,
然後窮盡一生的精力作相關調查。
那麼,法官在每次的判決後,
是不是同樣的也會耿耿於懷?
如果自己期望經過教化後能重回正軌的犯人,
在輕判出獄後毫無反省悔改的心態,
又繼續作奸犯科比如是殺人,
那法官會不會認為死者有一部份的原因是因為我的判決,
所以才會枉自犧牲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