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只能喝一杯茶而已 根本不夠
假如拿去把妹 至少也要5000
17000+5000把妹+1000交通費+2000衣服生活用品=25000
不過這樣就存不錢 不能買車買房辦婚禮了
在臺北有租房子的話 花2萬多算是 滿省的了
如果在台北只能賺二萬多 還不如回鄉下種田..
※ 引述《willy1103 (中山優文大大)》之銘言:
: 即使在台北 一天餐費算250(50+100+100)
: 也才7500 房租算8000吧(魯蛇也沒資格住太好)
: 手機網路吃到飽700 水電費700
: 還不到17000 扣掉勞健保
: 還有3000可以用耶
: 為何說22K無法生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