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立晚報 – 2015年3月21日 下午10:41
2.完整新聞標題:浪費水要受罰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謝錦慧/蘇繼高 台北綜合報導】台灣遭遇67年來最嚴重旱災,但仍有民眾依舊用水
無度。經濟部水利署21日說,4月初將啟動重賞重罰案因應,同步推動自來水法修法,未來
所有相關產品必須有省水標章。
經濟部水利署發言人、主任秘書賴建信說,已經研議重賞重罰案,預計4月1日定案後就啟
動施行,屆時水錶對照往常使用量,節約用水戶將獲減價獎勵,但是增量使用達一定水平
的用戶,將受處罰,而重罰基本上以機構為主。
水利署已開過多次會議,多數業者都同意政府推動未來所有跟用水有關的產品,都要取得
節水標章,此措施必須修自來水法,草案已送行政院,預計3月底進行審查,行政院審議通
過就送立法院修法,希望朝野立委一起支持。
賴建信認為,為推動修法,過去2、3年來已經在家戶及機構安裝用水監測裝置,以人均每
天用水268公升來看,改用省水裝置,每人每天可省下20公升用水量,省水幅度每人每天
節水7.5%。2015/3/21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goo.gl/VHPZKx
5.備註:
為什麼聽起來"重賞重罰"的標準很怪...??
對照往常水錶使用量去處罰或獎賞???
沒有考慮可能有"新增人口"或"外出人口"??
應該更細一點去算出每一戶的"人均使用量"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