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ramars (tomorrow never knows)
2015-03-22 09:10:59開車撞死人 最高只需要判兩年
殺人手法不夠凶殘 也不用擔心被判死刑
坐個幾年就可以假釋出來了
有沒有現在的刑法超級寬鬆的八卦??
作者:
CYL009 (MK)
2015-03-22 09:11:00一種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的概念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3-22 09:13:00
ヽ( ・∀・)ノ重點是犯罪率有沒有上升阿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5-03-22 09:13:00還好啦有些是法官的問題
作者: Level (HowAreYouToday) 2015-03-22 09:13:00
等犯法的是自己時..就會覺得不鬆了......
作者: mosten (mosten) 2015-03-22 09:14:00
過失致死最高刑期就那樣
作者:
alan00 (alan00)
2015-03-22 09:14:00開車撞死人也有分故意跟過失 刑度不一樣呀 什麼兩年?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3-22 09:15:00殺一個人本來就不會死刑啊 就算是以前常執行死刑的時代也是如此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03-22 09:15:00立委不修啊懂刑法又如何,活像個純粹分析法學派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3-22 09:16:00會認為沙人就一定得償命的人 一定沒看清楚法條怎麼寫
作者:
SFlash (不理豬)
2015-03-22 09:16:00啊不然要判幾年 刑法翻一翻好嗎 鍵盤法官逆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03-22 09:17:00271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3-22 09:18:00殺人
作者: MacOSX10 2015-03-22 09:20:00
修成唯一死刑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03-22 09:20:00修過失致死啊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3-22 09:24:00殺到人本來就有不小心的情況 這條是應該保留啊
作者:
phds 2015-03-22 09:34:00那法條該怎麼訂呢
作者:
cvn65 (United Stars Ship)
2015-03-22 09:35:00故意的就辯有病 不然就有悔意來博個減刑
那從過失傷害到內亂外患一律死刑好了 嚴刑峻罰超棒棒
作者: awesome8500 2015-03-22 09:42:00
去選立委 考法官 結案
台灣可以學新加坡用鞭刑?那種痛到暈的感覺,一定可以讓犯罪減少...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5-03-22 09:54:00你試試看過失致死判十年好了 監獄的人會多到滿出來法官也只是照法條判而已 本刑最高兩年是要怎麼多判?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3-22 10:13:00看立委平常的收入來源結構嘛......
微罪不舉,重罪輕判,強姦罰錢,黨證無敵所以不是你犯什麼罪,而是你有沒有背景跟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