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靠北警察還原內湖漂流木真相

作者: undead5566 (不朽的56)   2015-03-22 11:47:46
※ 引述《wmtsung (Tsung)》之銘言:
: ※ 引述《s13302330 (QQ)》之銘言:
: : 內湖警方哪裡有問題?
: : 請先參考這篇
: : 文章代碼(AID): #1L37N3Ct (Gossiping) [ptt.cc] Re: [問卦] 內湖漂流木事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6879939.A.337.html
: : 重點1:地主第一時間說明木頭是朋友寄放已四、五年 (2015-4=2011)
: : 重點2:警方看到的公文是在2012年公告可「開放民眾檢漂流木」的公文,且上頭還明確
: : 記載,開放撿拾只有枝梢材、殘材等不具標售價值之木頭
: : 重點3:在場林務局人員證實,被運走的確實是極具價值的紅檜,當時林務局在現場就告
: : 知警方,但紅檜最終還是被運走
: : 那些木頭是不是漂流木呢?
: : →是
: : 1)所以2011年的漂流木可以用2012年的公文放行?
: : 2)假設漂流木與公文相符,紅檜為不具標售價值之木頭?
: : 這裡如果業者要合法搬運走,應該拿出當初標售時取得之證明吧?
: : →不是
: : 哇,不是漂流木的紅檜,讓我先喝口水壓壓驚
: : 所以在警方未查證就放行這部份來說,那些木頭是不是漂流木根本不是重點
: : 林務局說是紅檜的東西,公文又不符,這敢放行?
: : 對,員警沒受過訓練,不會認紅檜,這沒問題。所以林務局秉持著專業跟你說那是紅檜。
: : 還是公文上面寫得看不懂?所以我們該怪罪教育部,『2012、開放撿拾、不具標售價值之
: : 木頭』,這幾個字有夠難認,還不加強教育。
: 這邊還在護航警察沒問題的很好笑...
: 今天警察臨檢,結果一個開著偷來的贓車的通緝犯拿一張另一台車的行照和別人的身分證
: 給警察看,警察就放人過去了。事後說警察有透過連線系統確認行照和身分證是真的,對
: 方有沒有違法該找檢察官判定。所以警察先放他走,之後寫個報告給檢察官背書這樣沒有
: 問題嗎?XD
今天這件案子
我的認知「山老鼠」是指盜伐山林的人
涉及刑事。這是警察的權責沒問題。
警察獲報後前往現場,在場的人說是合法撿拾的漂流木。
依照各新聞內容,警察在現場並沒有發現有盜伐的情形,
所以沒有犯罪嫌疑的問題。
有價漂流木之處理是行政業務。
撿拾漂流木是否合法的認定就應該交由主管的行政機關處理。
前面有人說縣市政府代表就是警察局,我認為是搞錯了,
在這個案子代表縣市政府的應該是大地工程處,
依照新聞,林務局、大地工程處的人都有在場,
這批漂流木有沒有問題應該是他們說了算。
如果有問題應該要求持有人返還,進而請求警察協助扣留。
所以我看這件事情的重點是在於在場的林務局、大地工程處到底是怎麼說的。
如果哪裡觀念錯了歡迎大家打臉
作者: dostey (Dos)   2015-03-22 11:51:00
搶銀行後在非現場被警查扣查,_警沒看到搶過程,所以,,?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5-03-22 11:51:00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5-03-22 11:52:00
照你邏輯來說 警察也不能扣贓車啊 又沒有看到偷的過
作者: ZhouGongJin (ZhouYu)   2015-03-22 11:53:00
圖力讀值河蟹...今晚你選哪一道?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5-03-22 11:53:00
程是不是?
作者: f1765 (景色宜人)   2015-03-22 11:53:00
重點是"誰" 黨政無敵!!!!
作者: Zsanou   2015-03-22 11:54:00
林務局沒說可以放行 …
作者: undead5566 (不朽的56)   2015-03-22 11:54:00
非現場,對呀,你要用什麼辦?撿漂流木本質是個行政問題,不是刑事犯罪啊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5-03-22 11:56:00
林務局沒說違法,警察還是可以扣嗎?
作者: undead5566 (不朽的56)   2015-03-22 11:56:00
贓車是有報案的,漂流木有報案失竊???
作者: LiYiKang (= =")   2015-03-22 11:57:00
好啦 你說的都對
作者: a77942002   2015-03-22 11:57:00
林務局好像是說"文件"合法 警察最輕也會有業務疏失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5-03-22 11:57:00
警察責任是治安跟交通,很多人搞不懂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5-03-22 11:58:00
為啥漂流木只是行政問題?就明定不能撿了 如果照你說
作者: Zsanou   2015-03-22 11:58:00
現場林務局有說這批木頭合法 ? 腦補嗎?
作者: jhjhs33504 ( )   2015-03-22 11:58:00
所以漂流木是假議題?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5-03-22 11:59:00
業管林務局是有說違法唷?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5-03-22 11:59:00
規定不能撿你卻撿了 這不叫違法?
作者: undead5566 (不朽的56)   2015-03-22 12:01:00
重點是林務局或大地工程處有無表明,這批漂流木屬於國有財產如果主管機關認為這是國有財產,當場就可以要求持有人返還,並且請警察為必要的保全措施
作者: blackone979 (歐派は俺の嫁)   2015-03-22 12:06:00
自己去看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第二條跟第三條 漂流木本來就屬於國有林產物 不然為啥會林務局會管?不要搞不清楚
作者: undead5566 (不朽的56)   2015-03-22 12:07:00
警察也可以進一步以侵佔漂流木的案件進行調查或移送檢察官偵辦black大,所以我說重點在於主管機關在現場做了什麼表示啊,這只能期待後續了你這麼厲害還會去翻一堆行政規則,怎麼對主管機關在現場的表現沒有任何意見?
作者: Zsanou   2015-03-22 12:15:00
事後林務局把球踢給檢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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