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撿到牛樟..送辦?不是說2011年後都可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22 12:10:57
※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自由
: 公告撿漂流木 撿到牛樟…送辦
: 2012-10-07
: 〔記者花孟璟/玉里報導〕花蓮縣麥姓、顏姓男子天秤颱風過後在秀姑巒溪上游溪床,以
: 堆高機搬走重達4.7公噸的牛樟木,市價94萬餘元,2人把木頭藏放在民宅倉庫中,昨天運
: 出要販售變現時,被接獲線報的林務局、警方攔截,由於該木屬「一級珍貴林木」,依法
: 不得撿拾,警方因此依違反森林法將2人送辦。
: 但2嫌理直氣壯稱,是在縣府公告可以合法撿漂流木的時間內撿拾,為何還會觸法?接獲
: 陳情的縣議員潘富民也認為,分明是「政府挖洞給民眾跳!」潘富民說,林務局既已公告
: 可於期限內撿拾漂流木,卻下但書不能撿一級珍貴林木,這應該是林務局自己的「漏網之
: 木」,何以不准民眾撿?他將在縣議會定期大會提出質詢。
: 花蓮縣府農業處說,天秤颱風過後,上月十一日、十九日共公告兩次,民眾可於上月十日
: 起至十月二十日,撿拾海灘、國有林區域外的河川漂流木;公告中也限制只能撿拾不具標
: 售價值的梢材、殘裁,如漂流木上面有林務局的紅色標記,以及針葉樹、闊葉樹一級木(
: 例如紅檜、扁柏、肖楠、牛樟)等,都是國有財產不得撿拾,否則就會觸法。
: 警方說,有偽造文書、竊盜前科的50歲麥永基,是在縣府公告九月至十月可以撿漂流木時
: ,找砂石車、堆高機在秀姑巒溪上游的樂樂溪、清水溪河床搬運漂流木,因為木頭被河水
: 沖刷已看不出外觀,將漂流木送到玉里鎮長良社區的一處倉庫暫放;前天晚間麥永基雇請
: 47歲工人顏文龍,把牛樟搬上砂石車,準備運到花蓮市區過磅賣掉時,被林務局及警方循
: 線逮捕。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620762/print
: 所以到底能不能撿直徑1公尺的紅檜回家??
: 不是說2011年後不問樹種???
唉~~~~沒看懂???
1.要是公告自由撿拾時,同時有註記只能撿拾 [不具標售價值的漂流木]
撿拾了高價木沒有回繳,那就是觸法.
2.根據規定,自由撿拾是以手撿為原則,若要使用機械進入河川來撿拾,
需要河川管理單位同意,這位仁兄有取得河川管理單位(第九河川局)
同意機械設備開進去"發財"嘛??.
3.公告是縣政府公告的,跟林區管理處無關
4.還有,不要再幻想這些高價木,是[他馬的公告後才去撿的],
照規定 未公告前不得自由撿拾
而這段期間縣政府的人跟林區管理處的人都會去清理註記搬運.
那種高價木,早就會在那段期間被發現,怎可能會靜靜躺在河道上放一個
月沒被林區的人發現註記搬運??幾百個人都瞎了??
結論:說給鬼聽啦~~~
作者: AirWinters (汪汪魚)   2015-03-22 12:18:00
這些"民眾"怎麼這麼巧都有前科阿
作者: reyes2222 (多雨多快樂)   2015-03-22 12:20:00
前幾年老家水災,水一退立刻有人來撿...還以為是公家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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