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內湖分局「縱放」人犯? 士檢:警有裁量權
內湖分局偵辦山老鼠案件,當初經查驗後,讓持有木材的業者先行離開,被議員高嘉瑜質
疑是「縱放」人犯,士林地檢署今天初步指出,警察也是司法人員,針對刑案現場本來就
有裁量權,無需大小案件都請示檢察官,警方調查後認為他們不是現行犯,不是罪犯,就
沒有「縱放」的問題。
士林地檢署表示,內湖分局當晚8時才知會檢察官,被質疑有問題,但初步還原現場,警
方詢問林務局、工程處等專業人員,對方都說木材是漂流木,持有人也出示相關證件,依
刑法「無罪推定原則」,不是犯人當然必需讓其離去,警察有現場的裁量權,內湖分局處
理過程應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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