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ld97972000 (SUBWAY)》之銘言:
: 壹電視
: 馬路口腳踹人自撞亡 被踹的「挨告」
: 【壹電視報導】台北市一名男高職生昨天騎車回家途中,遇到一名不認識的男子叫囂還出
: 腳踹他的車,沒想到這名踹人的男子,只顧踹人沒注意路況,撞上分隔島身亡,結果這名
: 高職生不只自己摔得滿身是傷,還背上過失致死的罪嫌。
: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social/11275151
: 台北市圓山派出所所長:倪姓車主的部分,是否有涉及過失致死的部分,我們移請檢察官
: 做一個偵辦的動作
: PS:做一個XX的動作
警察移送叫"挨告"?
記者是理工科的跑去當記者嗎?
警察做完筆錄覺得高職男有罪嫌所以移送到地檢署
告不告 起不起訴是檢察官決定的耶!
況且到最後有沒有罪還是要等法官來決定
你一個記者只問完所長就說這個高職生"挨告"?
然後發個新聞弄得好像高職生有夠衰被踢還要抓去關?
問完承辦檢察官再來發新聞辣 傻傻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