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ngga (二二三四 再來一次)
2015-03-23 17:17:08拆226違建 北市供中繼宅
3隔間改2間可免拆 民轟虛晃一招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10/36319541/
【陳思豪╱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周二宣示,拆除全市226戶涉及公安危險的頂樓
違建,北市府昨公布相關違建租戶的安置方案,釋出中繼住宅、弱勢補貼等,且列管違建
若能將3間隔間改成2間,就可免拆。民眾轟雷聲大雨點小,違建住戶則認為,還應給搬遷
補貼。
北市社會局長許立民昨說,目前已訪視141戶、共231名頂樓違建住戶,多數是房客,其中
35人反映經濟困難,14人盼提供租屋資訊,4人和房東有租約退費糾紛,該局將視個別需
求提供協助。
弱勢民眾優先入住
許立民說,中繼住宅包括南港重陽路基河三期與士林環河北路永平國宅兩處,共釋出52戶
,依房型大小月租金從3400到1萬3200元不等,將讓弱勢民眾優先入住,租期6個月。另針
對弱勢近貧家戶還將提供6000到2萬元的弱勢補貼。而自行透過仲介找房者,最多補助
9000元仲介費。
至於房東若不肯讓房客退租,法務局長楊芳玲說,將由消保官介入,要求房東退還全部費
用,拆遷期間屋主拒配合,會請鎖匠強制執行,全程由警員陪同拍照存檔。
建管處長高文婷說,下周將通知226戶頂樓違建所有權人3月20日前完成改善,否則強制拆
屋,預計6月30日拆完。但若在2004年前興建,只要不變更面積,將3間隔間改成2間即視
同完成改善,可免拆,2005年後蓋的則還是要全拆。
但根據建管處統計,226戶違建全在2004年前就存在,若全改成2個隔間,等於一戶也不用
拆。
「應給予搬遷補貼」
違建住戶洪小姐說,巿府放任違建,讓房客受害,應給予搬遷補貼。民眾邱先生批,違建
3隔間改2間就免拆,根本是雷聲大雨點小,虛晃一招。北市議員陳彥伯轟,柯P不按程序
,喊了先博取掌聲,再請幕僚擦屁股。
作者:
sheepxo ((羊臣又))
2015-03-23 17:18:00拆隔間而已啦
作者:
thxuqq (懶叫比牛大)
2015-03-23 17:18:00抓到了
作者: looploop 2015-03-23 17:18:00
舊聞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3-23 17:18:00修法啊,轟個屁啊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5-03-23 17:18:00的確是雷聲大雨點小 改隔間就過關 但如果真拆了也不好吧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5-03-23 17:19:00引發民怨而已 現在的法令就是隔兩間可以 如果杜絕要修法
作者:
omit18 (胖海)
2015-03-23 17:19:00洪小姐是低能嗎...
作者:
haoto (發飼料了)
2015-03-23 17:19:00確定隔間牆有拆嗎 搞不好拆門就算同一間了 XDDDDDDD
作者:
mike158 (米奇)
2015-03-23 17:20:00現在比較是怕那些 假拆事後又隔迴來的 所以定期抽查需要
作者: zenxih (糖糖) 2015-03-23 17:22:00
雷聲大雨點小,新北還做得比較好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3-23 17:22:00= =
作者:
amovie ( )
2015-03-23 17:24:00哈哈 不用管合法免拆老違建的公安問題 最好
作者:
Tosca (hi)
2015-03-23 17:24:00急什麼 緩拆又不是不拆 再來就是隔成兩間的要來拆啦柯p不是白痴好咩 一步步來 看你要不要乾脆自己拆乾淨
違建加工變合法的意思嗎?如果是這樣不過是在敷衍..
作者:
diedo (sde)
2015-03-23 17:24:00柯沒問題但是柯迷有問題。這次柯的政策沒有可以噓或贊的地1
作者: nepenthes7 2015-03-23 17:25:00
就很正常的處理阿XD
作者:
Shift2 (小老鼠)
2015-03-23 17:25:00啊規定不就這樣...
作者:
yisdl 2015-03-23 17:25:001/10的新聞也拿來寫
作者:
chungkai (無情最是帝王家)
2015-03-23 17:26:00台灣人這麼聰明 改天就有活動隔間組合包了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03-23 17:26:00這就是全拆?哈哈
作者:
amovie ( )
2015-03-23 17:26:00自己查察為啥2004年變成分界點吧
作者:
soria (soria)
2015-03-23 17:27:00怎麼過了三個月還是一堆人狀況外,看不懂嗎?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3-23 17:30:00-_- 這些人... 也太冷感了
作者: GABA (asdf) 2015-03-23 17:39:00
改善到不違法...
作者:
Nchun (NNN)
2015-03-23 17:43:00現在要罵什麼 三個月前就知道的東西 現在做到了= =
作者:
yainman (yainwoman)
2015-03-23 18:02:00那洪小姐講啥小阿 放任違建?? 有夠白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