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新聞】拍裸照、嘿咻反悔 女大生告性侵
最小字型預設最大字型
分享到 Facebook分享到 Plurk分享到 Twitter
2015年03月24日08:14
女性要給他人拍攝私密照片時真的要三思!
今日出刊的《蘋果日報》報導,苗栗縣陳姓女大生(19歲)3年前透過臉書,認識台中市攝影師林永樺(38歲),去年4、5月間2度相約到汽車旅館和林男住處拍攝三點全露、穿著貓裝的清涼照,她還在海邊偏僻處,拉起上衣讓林拍半裸照,兩人2度發生性行為。事後林男將陳女沙龍照PO上網,擔心裸照被散播、父母責罵,女大生控告林男涉嫌妨害性自主。
檢方發現,裸照中陳女表情自然、無被脅迫,發生性行為後,兩人當天還去吃宵夜,事後女大生也簽署肖像授權同意書,認定是合意性交,昨偵結判林男不起訴處分。(張鈜閔/綜合報導)
陳姓女大生控告林姓攝影師外拍時性侵,但兩人事後還一起吃宵夜;被檢方認定是合意性交,將林男不起訴處分。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畫面
台灣蘋果日報 版權所有
http://0rz.tw/Sgt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