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六生狂買2萬遊戲點數 立委王育敏擬修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5-03-24 12:23:30
※ 引述《t77133562003 (黑羊白羊)》之銘言:
: 小六生狂買2萬遊戲點數 立委王育敏擬修法開罰
: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 小六的陳姓男童1個月內在超商購買2萬2858元的點數,讓陳爸爸質疑通路商未負起把關責任
: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主張應修法《兒少法》,實體通路須過濾購買逾500元點數者年齡、是
: 否有家長陪同,否則開罰。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直指,家長有管理責任,不能只靠他律
: ,「今天是遊戲點數,明天是其他項目」。
: 陳爸爸透過電話表示,小六的兒子陸續以900、3000、6000元等金額購買遊戲點數,讓他非
: 常不諒解,坦言自己工作疏於注意孩子行為,通路商應有相當責任,「賺錢不要害死小孩,
: 賺這個什麼錢」。
: 依據兒福聯盟統計,兒少每月零用錢不超過500元,王育敏表示,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 推出「自律行動」,面額超過1000元的遊戲點數,必須由家長陪同購買,未來將規劃修法,
: 強制通路商須查驗500元以上點數買家年齡、是否有家長陪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
: 福濱認為,兒少行為家長、學校、政府都要重視,電腦公會都推動自律行為,通路商難道不
: 願貢獻?
: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法務長黃益豐持保留態度,他認為超商如果要求家長陪同購買點數
: ,可能引發青少年不滿甚至暴力行為,而據統計只有5%玩家花費超過500元,應針對此族群
: 加強輔導。黃益豐直指,立法要管理超商、家長,還是玩家?有兒童以家長信用卡購買20多
: 萬點數,家長也該負管理行為,「今天是遊戲點數,明天就是其他項目」。
: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張嘉麟表示,《民法》對於未成年保護優先於交易安全,購買非日常生
: 活必須品,須經法定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後承認,修法前可透過修改遊戲點數的定型化契約,
: 主張沒有家長陪同購買點數,可視為無效購買行為,須返還購買價金但買方不須歸還點數,
: 如此一來可讓超商徹底落實販賣管理。
: 原文網址: 小六生狂買2萬遊戲點數 立委王育敏擬修法開罰 | ETtoday政治新聞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24/483022.htm#ixzz3VGqfjVzi
: 恩 潮爽低
兒童保護 
已經快變國際擴權萬用口號了
(現在看起來比共產主義和軍國主義還可怕 
共產主義還可以用經濟數據檢驗有沒有效
軍國主義就看能不能打 
兒童保護就是禁了A沒效 再說B也有罪 B也禁了 還是更嚴重
這樣一路禁下去 
要檢驗兒童有沒有更幸福馬上拿出不懂事出來檔)
想要秀一下知名度 
或擴權就打著保護兒童名號
我看那天發廢文大概都還要經過甚麼XX聯盟 
先審查對孩子有沒有害才能出現在PTT
小孩子買甚麼東西 
本來就是該家長自己管教
會花到2萬多 錢那來的?
家長不給不就沒事了 
就算線上亂點一樣有無效購買行為可走
那裡需要修法?
乾脆說商店一律未滿18不能進去算了 這樣就不會買東西
作者: wenzaosunny (Looby)   2015-03-24 12:24:00
作者: roy047 (You'll see)   2015-03-24 12:24:00
作者: be52879 (自閉兒小王子)   2015-03-24 12:24:00
不到18不能進便利商店...7-11會倒七成吧!!! XDDDDDDDD
作者: zakato (哈茲卡西~)   2015-03-24 12:26:00
我家小孩很乖的一定是手機帶壞他的
作者: cherub56 (拍拍手)   2015-03-24 12:28:00
媽寶當然要弄幾條法律寶一下媽的寶貝媽寶
作者: love89392 (NeverDieMan)   2015-03-24 12:30:00
媽寶誤
作者: zakato (哈茲卡西~)   2015-03-24 12:46:00
如果x3-02出小卡版本加雙核心我也不想用智慧型手機啊超耗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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