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六生狂買2萬遊戲點數 立委王育敏擬修

作者: Matsuzakago (日本ACE18號)   2015-03-24 14:55:01
※ 引述《t77133562003 (黑羊白羊)》之銘言:
: 小六生狂買2萬遊戲點數 立委王育敏擬修法開罰
: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 小六的陳姓男童1個月內在超商購買2萬2858元的點數,讓陳爸爸質疑通路商未負起把關責任
: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主張應修法《兒少法》,實體通路須過濾購買逾500元點數者年齡、是
: 否有家長陪同,否則開罰。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直指,家長有管理責任,不能只靠他律
: ,「今天是遊戲點數,明天是其他項目」。
: 陳爸爸透過電話表示,小六的兒子陸續以900、3000、6000元等金額購買遊戲點數,讓他非
: 常不諒解,坦言自己工作疏於注意孩子行為,通路商應有相當責任,「賺錢不要害死小孩,
: 賺這個什麼錢」。
: 依據兒福聯盟統計,兒少每月零用錢不超過500元,王育敏表示,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 推出「自律行動」,面額超過1000元的遊戲點數,必須由家長陪同購買,未來將規劃修法,
: 強制通路商須查驗500元以上點數買家年齡、是否有家長陪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
: 福濱認為,兒少行為家長、學校、政府都要重視,電腦公會都推動自律行為,通路商難道不
: 願貢獻?
: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法務長黃益豐持保留態度,他認為超商如果要求家長陪同購買點數
: ,可能引發青少年不滿甚至暴力行為,而據統計只有5%玩家花費超過500元,應針對此族群
: 加強輔導。黃益豐直指,立法要管理超商、家長,還是玩家?有兒童以家長信用卡購買20多
: 萬點數,家長也該負管理行為,「今天是遊戲點數,明天就是其他項目」。
: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張嘉麟表示,《民法》對於未成年保護優先於交易安全,購買非日常生
: 活必須品,須經法定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後承認,修法前可透過修改遊戲點數的定型化契約,
: 主張沒有家長陪同購買點數,可視為無效購買行為,須返還購買價金但買方不須歸還點數,
: 如此一來可讓超商徹底落實販賣管理。
: 原文網址: 小六生狂買2萬遊戲點數 立委王育敏擬修法開罰 | ETtoday政治新聞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24/483022.htm#ixzz3VGqfjVzi
: 恩 潮爽低
立委有事嗎?
你設500門檻是治標不治本
小鬼如果如果有錢
可以分家買啊
這間買兩佰 那間買兩佰 累積起來還不是一堆
就算把超商的點數都不賣給小鬼
還可以利用8x91之類的寶物網跟賣家買
然後去結帳
賣點數的通路商很多
門路一堆
管的完?
把小鬼零用錢管好比較實在
作者: t00012 (第六天蛇王)   2015-03-24 14:56:00
這麼小就知道樣當台戰,有前途
作者: jak4096 (因有紅噓綠光煥發)   2015-03-24 14:59:00
為什麼小孩可以有那麼多錢?
作者: olin7745 (Olin)   2015-03-24 14:59:00
到時候遊戲公司可能因為這招,父母要求退費就鎖帳號其實家裡做生意的,營業額下班通常都放在家,放假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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