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政府在法規上從沒幫「研究生」著想過...
比如:研究生在選指導教授時,最想要知道的二件事:
1.這指導教授在每個年度收了幾個學生,
每個學生從「那一年進來的」、「那一年畢業」。
2.每一個學生畢業後就業的公司
(這個資料,跟畢業生要不到,那就是你教授自己的問題,因為很明顯
學生拿到這一份好工作,跟你教授無關,所以不想告訴你)
以上兩份資料,要強制立法公佈在系上網頁中的老師資料上。
但有嗎?沒有嗎?
因為規則都是老師們自己在定的
我是覺得各大學的研究生學生會應該聯合起來,找立委要求要立法規定,
沒照規定來的教授,一律不續聘,管你什麼副教授、正教授無敵